第279章、奇葩的联邦法律(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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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表歧视言论的人不是在歧视具体的某个人,而是在宣扬自己的**主张,那么好了,起诉他的起诉书法院都无法受理!

因为言论自由!

因为他没有恶意攻击个人,而是在主张自己的**立场!

在联邦,反对种族歧视的确属于**正确,但又奇葩地属于舆论范畴,法律管不到这一部分。

联邦法院浩如烟海的判例中,从未有一例因宣扬种族歧视的**立场而被判败诉的判例存在!

但这不是布鲁克林需要考虑的。

这是钱德勒·凯恩的问题!

有时候一个明显业余的问题,也可以让专业的人气到吐血。

钱德勒·凯恩抬头看了布鲁克林一眼,沉声说道“我们注意到了,但根据此前判例,我没有查阅到任何与种族歧视相关的胜诉判例。”

“我们起诉他种族歧视,必然会败诉。”

“这是法院的责任,不是地检署的责任。”

“你没有试过,为什么会知道我不会支持?”布鲁克林愤怒地问道。

“你认为我会支持种族歧视?”

布鲁克林站起身,指着被告席上的乔纳斯质问道“他在内庭对我所说的每一个单词我都记得!”

“他对我比划的每一个羞辱性手势我都记得!”

“你认为我是一名支持种族歧视的法官吗?!!!”

“钱德勒·凯恩检察官,请你说清楚!”

“你为什么会认为我是一名支持种族歧视的法官?”

“因为我是本桉的审理法官,出于职业要求,我必须秉公处理,不能在审理桉件中带有个人情绪。因此,他对我的羞辱我只能忽视,但不代表我没有看见!不代表它们对我毫无伤害!!!”

“我不表现出来,是因为这身法袍!是因为我就职时的誓词!”

“钱德勒检察官,你欠我一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