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万法无常 破镜重圆(3 / 5)

仙囚 士子游 1837 字 2023-02-13

复始,有生就有死,有成就有坏,法尔如是,安有例外?

佛经上说,非想非非想天,寿长八万四千大劫,但报终仍当堕落,不出六道轮回。

既然如此,则死之于人,也就不足为异,无奈“壮志未酬身先死”。

每一个死者都有他尚未完成的壮志,因之世界就有多少死不瞑目之人,同时死前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四大分离,呼吸困难,心里有千言万语,一句也说不出来。

这时娇姿稚子,环绕榻前,生死离别,凄惨无比,尤以将死未死之际,这一生所作所为,善善恶恶,一一自脑海映过。

对于那些善的,无愧于心的,会感到欣慰宁静。

但对那些恶的,有背天理良心的,将会感到懊悔,痛苦和恐怖。

这时因痛苦恐怖而感召地狱相见,神识受业力牵引,堕入恶道,所谓“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人之痛苦,尚有甚于此者乎?

爱别离苦。

语云,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

生死离别,人间惨事,青春丧偶,中年丧子,固然悲痛万分,即使不是死别,或为谋求衣食,或因迫于形势,与相亲相爱的人生离,也将感到痛苦。

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亲如父子,近如夫妇,亦难得终身相守,又何况其他呢?

万法无常,爱别离之苦,是谁也无可避免的。

怨憎会苦。

和爱别离苦相对的,是怨憎会苦,

意气相投的朋友,海誓山盟的爱人,恩爱情深的夫妻,或膝下承欢的子女,或生离,或死别,一切不能自主。

但相反的,那些面目可憎,语言乏味,或利害冲突,两不相容的人,偏又聚会在一起。

像这些可厌可憎的人,能够终身不见,岂不眼前清净?

无奈社会上人事问题,繁杂万端,“不是怨家不聚头”,在某些形势下,愈是互相怨憎的人,愈被安排在一起,如影随形,好像再也没有分散的时间,这岂不是令人苦恼万分?

求不得苦。

想获得某一件东西,经济力量达不到。

想谋求某一个位置,僧多粥少谋不到。

甲男爱上了乙女,乙女却属意于丙男。

自己的志趣是做精英,但为了吃饭却不得不委曲去做侍应小厮。

这些都是求不得苦。

莫说求不得,即使第一个愿望求得,第二个愿望又立即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