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先去流浪滩视察了沈重的乡兵训练。
沈重这人做事还算踏实。
诺大的训练场早就清理完毕。
三百精壮汉子,顶着烈日,精赤着上身挥汗如雨。
兵器还没到位。
大家只能挥舞着同等重量的木刀木枪,吼声一片。
“杀!”
“杀!”
“杀杀杀!”
小梢弓倒是送来了二十把。
沈家主脉以前训练家丁,就有一些存货。
沈重这边,当然受到了额外照顾。
百名弓手可以轮流射箭,堪堪够用。
沈忠信**着颌下青须,点头赞道。
“重儿,山区的乡兵,就是比沈家集,或者县城的城镇兵更能吃苦。”
“你训练的不错,值得嘉奖!”
沈重恭恭敬敬地答道。
“侄儿做事鲁莽,让二伯失望了。”
他说的可不是练兵之事。
自己好几回针对沈麟,都以失败告终。
这不得不令沈重沮丧万分。
一旁的沈毅,依然书呆子气十足。
哪怕他现在,已经是三千班军的统领了。
照样目空一切。
沈毅觉得自己腰杆子,已经很硬了。
“堂兄,你怕个啥?”M.
“最多两月,你我练兵有成。”
“咱俩合兵一处,围了那破堡子,弟弟给出口恶气。”
“兵法云,十倍攻之!”
“他就算纠集了三百泥腿子又如何?”
“挡得住我俩的堂堂正兵?”
沈忠信可没那般天真。
不说人家那般高大的城墙。
沈麟如今还在大肆购买良驹战马。
如果给他武装起三百骑兵,喝!
你们这三千步军,才是泥腿子呢。
让人家策马一冲,步军就得跑鸭子了。
沈忠信手下有兵无将。
他和一帮亲信家丁,都是带兵的半桶水。
将来,他可没信心跟几千马匪野战。
能守住七镇一城,就谢天谢地了!
“住嘴!”
沈忠信的一张老脸,黑得透亮。
“如今,我等连兵器、皮甲都配不上。”
“那小子生意兴隆,财源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