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这样才允许离开。
这一条上报到了宫里,朱厚照同意了,有四点原因。
一、所谓的开海,可不是把大明朝的所有地方开成一片自由菜场。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阑
二、对于内地的商人来说,因为海外的商品大部分都在这三个地方,那么人员就会聚集,其实是会促进港口城市的繁荣。
三、而且局限在一个地方,对于大明目前的管理能力来说还是方便些。即使出什么事情,也是一城一地的问题,不会波及太广。
四、等到将来海内外商人都觉得这一条限制过多,自然会提出异议。到时候可以给增加口岸提供理由。
而在地方,提出这点是王琼,他考虑的就是一个,大明官场。
即其他省份会对这样的开放抱有抵触的态度,所以加上此条就给了各地官员大部分的决定权,你如果真的觉得外国人进来不利于你管理,那么你可以不同意。
这样一来,王琼在浙江搞得天翻地覆,反正不关江西、湖广这些省份的事,那么他们也就不会把王琼当成是眼中钉、肉中刺了。
这样一套安排下来,肯定还会有偷运、走私、夹带、藏货等等各种办法来躲避朝廷的税收。阑
这方面的防范、处罚措施也是一并跟上,比如你内外商人他们建立了联系以后,就会想撇开大明官府这个‘中介’,自己偷摸的找个地方交易,这样双方都可以省下税收。
针对这种事情,市舶司一方面会不断的追查流入货物是否有入关凭证,另外一方面,一旦查明,即抓人、罚没。
这一条被朱厚照改了。
皇帝的意思,抓人不能只抓自己人。在大明的国境内,犯了大明的法,我管你是哪一个国家的,一并抓起来坐牢。
王鏊和王琼看了,也只能照章执行。
自古以来,每一个强势的君主都是有些霸道的,其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很霸道,天朝这两个字背后价值观更加霸道,因为它以一种不讲道理的方式否定了其他国家与天朝是平等的合法性。
宁波市舶司的第一批出海货物来自官府。阑
开海之后,梅可甲和梅记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合法化,皇帝一纸命令就可以将其划归到杭州织造之下。
在梅可甲的带领下,浙江多地、好几个大商人将货物运往宁波,随后按照市舶司的规定的流程**手续准备出海。
一时间宁波港里千帆林立,这让王鏊忽然明白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