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消息传到浙江,王鏊一颗心放下不少。阑
开海到了这个程度,死了的、掉了功名的、被抓到牢里的人都有,不过回头望,他这个浙闽总督又做了什么?
浙江的大事他也做不了主,还是依靠皇帝圣旨,福建的剿匪是王守仁一力主抓,本以为福建还要些时日,但时限一加,福建开关的速度陡然加快。
王鏊不敢丝毫放松,日日亲自主持,安排具体通商事宜。开海只是一个口号,具体怎么开,皇帝并不会做出特别细致的安排,这属于执行层面的事。
好在浙江还有个执行力很强的王琼。
弘治十八年十二月,浙闽总督并浙江、福建官府以及宁波、福州、泉州市舶司共同颁布出海贸易管理办法。
具体的。
对于大明内部想要出海的商人来说,他们需要向市舶司递交出海的申请,其内容包含货物的品类及数量、船只编号、船上所有人员姓名以及要去的地点。阑
市舶司收到申请之后要对货物和人员进行检查,对货物检查当然是要避免出口一些违禁物,比如粮食、马匹,这都是大明总体上缺乏的。
此外,货物里面不能包含人。
如果搞了半天开海,是把大明的百姓卖出去当牛马,那朱厚照是毫不手软会杀人的。尤其是少女会被卖出去。
对于船上人员的检查,主要是防止一些犯了事的人为了躲避朝廷追捕而逃亡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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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市舶司检查完毕以后,按照细色(珍贵品)十取一,粗色(一般商品)十五取一的比例抽税,然后就发给公凭。通俗的理解就是出海许可证。
这是针对本国的商人。
这是市舶司工作的一半,另一半则是针对海外的商人。阑
王琼仔细研究了宋、元两代市舶司,随后和王鏊一起定下了阅货、抽解、发放公凭这三个主要程序。
所谓阅货,就是要市舶司衙门的官吏检查舶来船只所载货物,还要对外国人员进行检查,不能够私自夹带违禁物,如果夹带就要有处理办法,这是另外一块需要完善的内容,
符合规定那么就按照同样的税收比例进行抽解。
全部完成以后发放凭证,可以进入宁波、福州、泉州三地进行贸易。但如果需要超出这三地的范围,就需要继续向官府申请,告知所去往的目的地。
而申请被不被允许,则要征求目的地官府的意见。也就是这边同意放人放货、那边同意接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