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在布朗克林建立起了自己的帮会。
帮会的名字是一个女人的名字:莫妮卡。
这个叫做李冰的华夏男人,其手段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杀人的方式惨无人道,并且不跟任何帮派组织有半分的关系,独来独往,野蛮至极。
李冰用毒-品和女人的方式去拉拢所有游荡在m国各地街头的流浪汉,并且为他们颁发武器。
莫妮卡帮会是一群疯子。
这群人丝毫不在意自己的生命,仿佛随时都可以爆炸。
他们不讲原则,更不会受任何的约束。
在当地,莫妮卡帮会还有另一个名字:法外狂徒。
因为莫妮卡帮会的成员不仅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完全没有任何道德底线。
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绪制造混乱,甚至剥夺别人的生命。
只要是跟这个帮会产生利益冲突的,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展开火拼,直到只能留下一个。
莫妮卡帮会的出现,迅速开始吞并纽约地下较小的帮会组织。
而莫妮卡的帮会老大李冰,更是单枪匹**把纽约最大的黑-帮头目暗杀在他的家中。
据说,那个头目的一家六口全都是被同一把榔头活生生的敲死。M.
两个老人,两个孩子,无一幸免。
在那个黑-帮头目的家中,扔了一张贺卡。
贺卡上画着一把弯刀,写着几个英文字母:mnica。
这是莫妮卡帮会的标识。
至此,莫妮卡帮会在纽约地下彻底打响了名声,成了闻风丧胆的存在。
越来越多的小帮会加入到了莫妮卡,而财富和打手更是越来越多,甚至很多当地的混混以加入莫妮卡为一件自豪的事情。
更有夸张者,会有姑娘们把莫妮卡的logo纹在自己的胸前,小臂,以及大腿根上,以表示对莫妮卡的信仰。
她们认为,这么做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
莫妮卡帮会很快积累了大量的原始财富,从最初的打,砸,抢,到后面收割来的毒-品网络,开始经营了自己的娱乐-城,赌厅,以及当下盛行的跑马场。
据说,莫妮卡帮会之所以可以如此迅速的崛起,并不是因为这个帮会的头目李冰,而是一个本地的西方女人。
莫妮卡。
这个女人是整个帮会的军师,也是这个帮会的智囊,更是所有帮会成员仰慕的存在。
莫妮卡负责运筹帷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