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宁出来已经有一阵了,没敢去牛南镇,怕张富贵的人把自己给认出来。
之前老爹说要自己去郡城找亲生父亲,离这里最近的郡城就是云阳郡了,去那里好了。
决定去那里了,又出现两大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不知道云阳郡在那里,将近十八岁了最远就是去牛南县西边,再远就没有去过了。
第二个就是钱的问题,自己出门可是一文钱都没带,在家还能到处混饭吃,这出门在外怎么办?
要不还是去找陈老板把钱要回来,要是他不给自己只好。。。。。。
你先不仁不能怪我不义。
打定注意,莫宁便开始行动。
一盏茶的功夫,莫宁就到了进入牛南县的路口。
一个差人,拿着一幅公告,往公告栏一贴,便走了。
莫宁凑近一看,公告上正是自己的罪状。
第一条,未满十八岁抢绣球,欺骗方员外的钱财,骗取小姐的身体。
第二条,擅自写十八禁小说《一个蛇妖和一个老爷爷七天七夜》。
第三条,残暴的杀害张富贵的儿子张平安。
赏金一两银。
这是那里的话,自己明明是不想参加的好不好,还特意去退婚,是对面不同意。
那里有十八禁了,整本书都没有写过脖子以下的部位。
那是张平安找我麻烦,我也没有杀他,只是在不可说之地来了一脚。
不过这赏金倒是有不少,足足一两白银。
咦!这画的是谁?
通缉令旁边的一副画像画着一副栩栩如生的人像。
浓眉大眼,加上一个厚嘴唇,关键是鼻孔里跑出来繁茂的鼻毛,才是这幅画的点睛之笔,最后在画的左边留下了五个大字——通缉犯莫宁。
莫宁照着画像一一摸到自己的五官。
我眉清目秀,鼻毛也没有张出来。
这是谁画的!你给我站出来,看我不打死你。
转念一想画成这样也挺好,这样就没有人认出来了。
现在莫宁不敢从大街上走,要是被认识的人发现了就不好了。
为今之计只能从牛南县外绕到了陈兴旺的家中,要了钱再想办法离开。
一炷香之后莫宁到达陈老板家外。
此时还是灯火通明,还是有不少的工人在搬书。
这是什么情况,不是昨天就把书运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