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展到今天,来恩当时到底是没领会其中的意思,还是不想站队,想当墙头草观望观望,都不重要了。
nypd说他杀了约翰·曼宁,fbi不同意,但直接被弗兰克顶了回去,解除了他们的执法权,且这个说法被广泛认可,所以,来恩·斯贝格就是杀死约翰·曼宁的真凶。
是也是,不是也是。
对来恩·斯贝格的处理也很简单。
布鲁克林让鲍勃记下,跟检察官办公室打招呼,按正常凶杀桉提起诉讼即可。
等待来恩·斯贝格的,将是至少无期的刑罚。
本来这种程度的谋杀通常是25年的,但谁让死掉的人是约翰·曼宁呢?
如果来恩·斯贝格知道全过程,也许会后悔当初不听约翰·曼宁的话。
约翰·曼宁看人一向很准,他认为来恩·斯贝格没那个头脑跟伯克等人斗,打算让来恩·斯贝格带着一点儿‘家底儿’投奔布鲁克林。
但来恩·斯贝格没答应,当初他谎称自己要照顾约翰到死,然后自己辞职去蒙大拿州用积蓄买一大片土地,去当农场主。
现在好了,农场主没当上不说,他的余生恐怕都要在监狱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