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魅魔在出庭作证这件事上表现的非常不感兴趣,可他们最终还是来了。
在本桉中,魅魔的任何一个员工出庭作证都应是对原告有利的才对。
因为他们是派对的亲历者,他们见过奥维斯,也见过被告。
可这位78号调酒师却成了被告的证人!
光凭这一点就足够令人警惕的了。
在一起诉讼中,没人会选择申请对自己不利的证人出庭作证,除非这位证人掌握有绝对核心,绝对重要,重要到足以绝地翻盘程度的信息。
要么就是这位证人要胡说八道了。
这位78号调酒师先生&女士本应属于原告方,却变成了被告的证人。
布鲁克林不想去探究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只想给原告一点儿时间,让原告自己去解决他们的麻烦。
回到办公室,布鲁克林并没有得到休息的时间,迎接他的也不是可口的午餐,而是伯克跟安东尼的电话。
安东尼在发现他电话打不通后就发了封邮件——那时他正在法庭上,手机交给鲍勃保管——邮件内容很简单,让布鲁克林跟伯克联系,沟通工作。
于是布鲁克林给伯克拨了回去。
一如既往的,电话很快被接通,迎接他的首先是伯克爽朗的笑声。
“听起来你心情不错。”
笑声是会传染的。
听到伯克的笑声,布鲁克林也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当然,我应该心情糟糕吗?”伯克反问道。
布鲁克林拿起钢笔在鲍勃递来的文件上签了字,道“不,你应得的。”
“谢谢。”伯克说了一句,随后道“找个你信任的人,雷,或者那个大卫,或者其他人,让他跟我的助手沟通,我会把应该你负责的工作发给他。”
“工作划分我已经处理好了。希望你没有意见。”
布鲁克林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哈佛的工作。
“怎么?你不会以为秘书长只是说说,你不需要负责具体工作吧?”伯克误会了布鲁克林的沉默,惊讶的问道。
“我以为我只需要在必要的时候站出来就可以了呢。”布鲁克林道。
电话里陷入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