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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杨清岚将血珠分类,装在有三个格子的小药盒里。
“可能是因为我生命力比较强。”李长昼推测,他又想到「肉体强化」。
这个初看简单的本能,现在觉得比鬼东西——李长昼对黑雾的爱称——还神秘。
“力量、敏捷、体质、感知、魅力,生命力的强度和这些有关系吗?如果没有,又和什么有关?”杨清岚呢喃道。
“生命力强......至少每天早上要一柱擎天吧。”
杨清岚一眨不眨地盯着李长昼。
正当聊天陷入尴尬之际,李长昼发现兄妹俩共享的背包里,「蚊式·血色钢枪」被取出、放进、取出、放进。
“咳,浅夏叫我,我去把她带回来。”
李长昼往后一倒,旋涡把他吸进去,下一刻出现在一棵树上,李浅夏正坐在树枝上,双腿晃荡。
“哥!”她喊了一声。
“先回去。”
两人回到新住所,杨清岚端着一杯糖水从厨房出来,递给李长昼。
“我查了一下,献血前喝糖水有好处。”她说。
“献血前喝有好处?献血后喝呢?”
“献血?”李浅夏喝了几大口雪山矿泉水,“什么献血?”
杨清岚给她解释刚才发生的事。
没理人理睬的李长昼,只能乖乖喝那杯水了,嗯,不愧是杨小姐,泡的糖水果然非同一般,居然是甜的。
杨清岚说完,问李浅夏:“得到什么情报了吗?”
“白忙了,那只老鼠没去找王东华,溜进动物园,和一头北极熊一起,在里面假装起动物。”
“它们本来不就是动物吗?”李长昼说。
“妖精,它们是——妖~精,OK?”
“别理你哥。”杨清岚抿了一小口雪山矿泉水,“他现在的智力只有4点,说不定认为那杯糖水是因为我泡的才甜。”
“......”李长昼放下糖水,“四点怎么了?不过是比普通人笨了一点,以我的知识量和经验,四点一样上明大。”
“果然没救了。”李浅夏同情道,“哥,清岚不是说你笨,是说你好色,好色到变成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