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4 / 9)

一定很舒服。

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带着情.欲的躁动几乎席卷了他所有理智,在煊城小镇里压抑了十几年的情绪在林颂安出现那一天爆发。

他想要被人紧紧抱住。

他期待着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来关注他,能让他相信自己也不总是那么惹人讨厌。

可能是林颂安的遥不可及,给他一种破釜沉舟的勇气。

他想,他要设一个陷阱。

林颂安如果不来,他就继续生活,一切都没有改变。

林颂安如果来了,就不许再离开。

*

勾引林颂安的过程,让谈宁寡淡无味的生活多了很多乐趣。

他甚至开始在图书馆里频频走神,他会注意手机的振动声,会花时间思考该在几分钟之内回复林颂安的消息最合适,会留心林颂安身边有哪些朋友,会找各种渠道了解这些人的来历。

他做着自己原来最鄙夷最不理解的事情。

生活突然变得很充实。

那阵子他走在去往图书馆的路上,只觉得风也温柔,阳光亦可爱。

正逢林颂安生日,谈宁一下课就跑去商场专柜给林颂安挑礼物。

他觉得林颂安的手腕上差一条男士手链,林颂安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很漂亮,适合戴手链或者手表。

谈宁跑去商场专柜,一家家地看,看到一条款式简单却很适合林颂安的手链,问了价格,柜员回答两千二。

谈宁呆住,这远远超出他的预算,甚至超出了谈宁的理解能力,他不明白这么一条细细的链子怎么能卖两千多。

但他还是买了。

他让店员帮他包装好,扎上蝴蝶结。

他又跑去服装店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不是松松垮垮的卫衣牛仔裤。他认真挑了一件黑白格纹的毛呢大衣,还有白色毛衣、加绒直筒裤和马丁靴。

他以前买衣服都是去煊城的小市场里一次买个三四件,和旧衣服一起轮流穿,一年最多买两次衣服。相对来说比较贵的羽绒服,他买不起,但越莹每年过年会给他买。

他从来没有这样打扮过自己。

店员笑着说:“这样一套穿起来真好看,要去见男朋友还是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