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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胡英韶从来都没有过恨这种感情。”
王友才又灌下一口酒:“他帮我立足,建立人脉,我给他的字画炒作,提供金钱,大家本就是相互利用的关系。
但他既然把我当狗看,算计我,想让我死,那就就别怪我翻脸不认人,我就算死也要拉他一起,就这么简单。”
听完王友才的解释,宋杰重新低下头摆弄着平板:“据我所知,你应该没有能扳倒胡英韶手段吧。”
王友才冲着宋杰咧嘴微笑,露出一排白牙:“胡英韶是一只老狐狸,找到他的尾巴有多难你应该很清楚,如果连你都瞒不过,又怎么可能瞒得过他?”
宋杰面色微变:“你确定你留下的手段可以扳倒他?”
“百分之百。”
王友才森然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把我当狗看,就别怪我啃断他这把老骨头。”
看着眼前这个买醉的男人,宋杰的眼神几经变化。
最终他感叹道:“你很有才能。”
“说这些废话有用吗?”
王友才继续灌着酒,不过喝了半瓶以后,他就停了下来。
喝酒是为了缓解压力壮胆的,不是为了喝个烂醉如泥影响明天行动。
这种时候都能保持理性思考的王友才,再次让宋杰高看一眼,同时在心底也替他感到惋惜。
王友才是个人才,在宋杰看来,就算王友才没有胡英韶的人脉,迟早也能跟自己平起平坐。
胡英韶所提供的人脉只是缩短了这个过程而已。
因为他除了提供人脉外,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帮助,王友才可以说是白手起家,一步步打拼到这个位置。
“准备好没有?”宋杰问道。
“别说那么多废话了,赶紧动手。”
王友才不耐烦的磕了磕酒瓶。
当初为了把生意做大,他特意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改掉了原来的说话方式和行为习惯,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人士。
现在,人之将死,加上酒精的刺激,王友才的行为举止,又变回了当初那个刚进城没多久的小痞子。
宋杰用平板发了两条信息,消息刚发出去还没三十秒,两个打手就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