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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了,我是个昏君
酒。
世上的酒有太多太多种,酿造的方式却总有些类似,不管是蒸馏还是曲熟,就其结果,都可以看作原料本身的一种高度浓缩。
“喝了这里的酒,就是尝过这里的粮食了。”
曾经在天鹰城,坤叔就是这样晃荡着手中的酒壶,带着五分醉意和刚进工队的小顾说的。
所以一个地方的酒,多少能有一些当地的秉性混在其中。
金沙酿是一种奶酒,用骆驼奶酿的酒。
不同于草原上的奶酒的甜澹,金沙酿的度数很高,寻常奶酒其实看上去已经和奶完全没有关系,酒液只是澹黄或澹绿。
但这金沙酿,倒入杯中却是真真切切的奶白。
这样温醇的外表,却有着泗蒙烈酒都不如的浓烈。
被用来相配的女人,自然也有着那纯度更高的、侵入式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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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的女人皮肤是极其特殊的麦褐色,她的皮肤简直比最好的瓷器釉面更能反光,又如同一粒深邃的、传世奉香的沉香宝珠一般深邃而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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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酿不抚琴、不唱词。
她连杨柳青那样的纱裙罗袖都不屑于穿,身上披挂着的是夺目的金饰坠,大片的皮肤映照在铜灯之下绵密柔和地衬着灯火,如同世界上最细最温柔的沙滩。
起舞。
泗蒙内地的人,或许从来不能在其他地方看见这样大胆的舞。
伴舞的也不是琵琶笛琴,而是大大小小的鼓声!
金饰在她飞旋的舞步中如流行一般闪烁,那鼓声更是不急、不慢,并无其他乐器的掺杂之下,奏出的是一种浩大的苍凉。
“好舞!”
韩东文在游戏中也看过这样的演出,但或许是因为心境与身份不同,从没有一次像现在这般入神。
他侧头看了看杨发财——这个满身珠玉的男人已经恨不得将手中的小铃捏爆,一双眼珠直勾勾地,似乎要从眼眶当中跳了出来。
杨发财似乎是个好懂的男人,他爱喝大酒的。
这酒真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