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羞耻,每一次成默回想起来,都会脚趾紧紧抠住地面,恨不得抠出个三室一厅。
这一次他是真的脸红了,以至于不敢继续与白秀秀对视,他低下头,又想起了那么多的过去,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灯光昏暗的音颜酒吧,她穿的那双红底高跟鞋,他记忆深刻到时常看到高跟鞋,脑海里就会出现那支高跟鞋在半空摇晃时的画面,红艳的鞋底、尖利的鞋跟与圆润光洁如玉的脚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还想起了在长安,她带着他逛街、购物、吃各种小吃,她就那样安之若素的坐在满是油污的木桌对面,扬着纤纤玉手,一点一点将馍掰碎,投喂到他的汤碗里,慈爱到就像他真是她的孩子。还有他们去秦始皇陵,他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自己的见解,她耐心的倾听,恰到好处的回应,让他得到了一种被肯定的满足,现在想起来,她未必是不知道那些历史,说不定是故意装作不知道.....他还想起了很多很多,和她一起喝酒、看烟花,她教他穿衣、做造型,如何哄女孩子开心,那些一点一滴的往事现在回想起来,竟遥远的不像话,一点也不真实,似乎只是在梦里发生过一样。
成默心中生出了感慨无限,假如说李济廷改变了他的人生,那么白秀秀才是那个带领他向前方的人,他缄默了几秒说:“现在的我,不就是你和李济廷所希望的样子吗?”
白秀秀也沉默了一会,用家长似的婉转的口吻说:“大概家长就是这样,既盼望着孩子独立自强出类拔萃,又不断怀念自己被依赖的时光。”她又笑了笑,“不过,我不会对白既澍有这么高的要求,只要他能健健康康长大,即使将来平平庸庸,我也很满足了。”
“白既澍?”成默轻声念道,“时雨既澍,百谷既登.....”
白既澍是他和白秀秀儿子的名字,他想起了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在他熟悉又陌生的万大公馆顶楼,在那间充满暧昧和遐思的卧室,白秀秀用眼罩蒙上他的眼睛,不许他看她的样子。一夜癫狂后,第二个月她就怀孕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
总之,在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过任何亲密的行为,甚至这几年面都没有见过,就连孩子出生那天,她也只是简短的给他发了个信息:男孩,七斤九两。后来两个人的联络也很少,即使联络,也都是在谈公事。这些都在他意料之中,因为她事前就认真严肃的说过,孩子是她一个人的,和他没有关系。要不是临近答应谢旻韫赴约的日子,他必须在这之前解决遗留下来的一些俗事,高月美就是其中,他和白秀秀都必须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