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不全是顺心的事情,比如昨天夜里有几个男人占了吧台的位置只喝酒不给小费,让他昨天的收入骤减,但这件事成默也没有过于放在心上。
成默背着书包到达教室的时候,首先看了眼黑板,这一周又出现了很下流的粉笔画,这次的内容更加不堪入目,是一个男性被捆绑在椅子上,而貌似是沈幼乙的女性穿着高跟鞋踩在男性的两腿中间。
连续两周都出现令人恶心的粉笔画,让高一(9)班的学生们表情兴奋的议论纷纷,看别人的笑话总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尤其是这件事还是发生在外表完美无缺的沈老师身上。
>其实不少学生私底下都认为沈幼乙应该进军演艺圈,要不就该找个有钱的男人嫁了才对,做老师一定只是玩票,一个月万把块钱的工资能做什么?长这么漂亮才赚这么点不是白瞎吗?
只有成默知道沈幼乙是对当老师怀着极大热忱的,不过这和他没什么关系,虽说沈幼乙对他算是不错,但也没有好到成默必须为她说好话的份上。
再说了成默向来就是只做不说,现实中放嘴炮并不是成默的爱好,言多必失,反派死于话多,这种道理成默还是清楚的。虽然成默并不算标准的反派,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一定算不上什么好人。
沈幼乙到教室的时候,似乎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她今天的表现很镇定,没有上周反应那么剧烈,并立刻打电话叫来了学校保卫处的人,让保卫处的人拍照取证。
在保卫处的人离开之后,沈幼乙才貌似从容的擦掉了粉笔画,并向班级上的同学道了歉,说耽误了上课,但迟早会抓到这个人,把他绳之以法的。
并语气严肃的说道这是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罪”,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默坐在座位上面无表情,觉得高月美真是给沈幼乙出了一个馊主意,他周末晚上在载体状态下,听到了不少沈幼乙和高月美对于这件事的谈论。
高月美认为就是高一(9)班的学生做的,这些学生只要以恐吓一下肯定就不敢做了,于是给她出了吓吓这些**班学生的主意,并擅自给这种行为加重了罪名。
这种程度最多是“扰乱公共秩序”违法,并不是刑事犯罪,被抓到了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