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留里克瞪大双眼目睹一众怪异狠人。
拉格纳拎着剑走近留里克脸上笑嘻嘻:“你瞧, 我说的敌人已经到了。”
“是到了。兵力很多,可惜都是一群农民战士。”
“他们这是自寻死路,我们可以共同拥有血祭的荣耀。”
听得,留里克噘着嘴轻摇脑袋,质问:“所以,你的人就赤膊上阵?你就是再鄙视他们,也要考虑他们是抱着杀人目的而来。”
“劝我的兵都穿上甲衣吗?不。”拉格纳自信满满:“人各有命运,如果他们死了,那就是命运。我要血祭奥丁,就要以纯粹的形式战斗。可惜你没给我准备一瓮的蘑菇汤。”
“狂战士!我懂。”留里克不在所言:“让你的人加入军阵吧,我们合力激战。但愿敌人会主动发起进攻。”
联军中罗斯军是主力,其中从五个旗队中抽掉出的精锐满编百人队,合计六百余人,他们就是军队的中坚。
拉格纳的队伍加入其中,如此联军凑出了一千人的主战兵力。
但是,那些头顶熊头的重甲常备兵们,他们健硕又恐怖的英姿可没有轻易暴露给敌人。
就像过去的战斗那样,总有一直强悍的队伍作为战术预备队。
留里克决意按照屡试不爽的老战术迎战,即便这次自己的兵力明显低于敌人。
且看战场的另一边。
对于很多弗兰德斯农夫兵, 他们在过去几天走过路程, 怕是一年也走不了这么远。作为定居的农夫, 除了放牧和种地, 平日里是不会离开村子的,只因远足实在没必要。
他们多穿简陋的皮靴,很多农夫兵甚至到现在也打着赤足。或是他们平日赤足惯了,脚底板厚厚的老茧面对松软的泥地,情况并不极端。
他们仍是多有疲惫,若非早晨吃了一些干粮情况只能更糟糕。
军队的疲态弗兰德斯伯爵博杜安是知晓的,他麾下的所有采邑骑士都在诉苦。
军队没有能力拖延时间,他们行动仓库带的军粮不足,由于担心诺曼人打劫完早早逃走而措施报复机会,轻装进军的大军根本没时间休整,或者说他们睁大眼睛看着那些穿着统一的诺曼军队,立定排阵的短暂时间,就是他们休息的时间。
该如何打仗?至少诺曼人已经摆好的战斗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