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
看了开头,杨萧就已经笑了,于东这次写得确实很有趣味性,而且他看的资料也没有白看,就在“我”那些絮絮叨叨的描述中,各种各样的专业知识就被带了出来。
故事就在“我”的絮絮叨叨中展开了,而且很清晰,包括天问计划——人类登陆火星的整个过程,都不知不觉地交代了。
那些专业术语,明明看不懂,却一点都不觉得枯燥,因为于东总有方法让它们看起来很有意思。
随着日志越来越多,毕东华这个人物的整体形象也跃然纸面。
一个内心丰富,有着植物学家背景的工程师,喜欢看足球,同时是一个没事爱吟几句歪诗的文艺青年。
在第十三天日志的时候,整篇就一句话:我想知道中国队有没有出线。
这一句话,就把杨萧给整笑了。
至于他吟唱的那些诗……比如他会看着地球的方向说:故乡,是离开后才能拥有的地方。
嗯,第一句就很让人伤感。
随后是第二句:健康,是生病后才会明白的东西。
这句倒也还好。
第三句:活着,只有倚靠死亡才能让人体会。
顺便调侃了《活着》这本书。
第四句:大粪,越臭说明活性越强。
什么嘛!
最后一句不但不工整,还破坏氛围。
不过就因为最后一句,引出了毕东华的计划——他准备在火星上种粮食。
杨萧发现,毕东华废话很多,但是他这些废话总是能推进故事进展。原本读者还在为他那些碎碎念和歪诗会心一笑,紧接着就要为他接下来的处境感到忧心,同时又会充满希望。
他要种植物,能成功么?
只看了一半的一半,杨萧就敢断言,这部小说已经成功了。
它走出了一个很特别的路子,加上于东本身的功底,让故事变得非常有趣,看到现在,只有主角一个人的日记,却一点不让人感到枯燥。
……
杨萧还没把前面一半看完,谭锴已经把后面的部分看完了。
谭锴拿着剩下的稿子来找杨萧,头一句就问,“怎么样?”
杨萧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