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法律!”方一凡冷笑着说道。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不过你之前的行为只能算是犯罪未遂,被抓顶多也就是个拘役或者干脆就是拘留,只不过后来你犯得罪可就大了!抢劫!”方一凡冷笑着说道。
之前老太太想要敲诈少年五万块,但是少年并没有给,那这只能算是犯罪未遂,再加上这么大岁数,就算到了衙门(以后管“警局”就叫“衙门”了,防河蟹),估计也也是以说服教育为主,最后应该判不了刑。
而这样的话,老太太出去了,根本就不会改的,这次这个少年能遇上方一凡,那下一次呢?会不会有别的受害者被老太太讹上呢?答案是肯定的,像是老太太这种人该怎么办呢?只能送她进去待着了。
像她这种人是改不了的,就像是狗改不了**一样,也不能这么说,说她是狗,都有点侮辱狗了,毕竟狗还知道感恩呢!
而接下来老太太的操作可就是属于迷之操作了,她居然敢直接上手抢那个少年兜里的钱,这叫什么?这就是抢劫,而且现场这么多人看着呢,还有监控,她想抵赖都抵赖不了,而且看她的样子,应该是平时嚣张跋扈惯了,根本就不懂法!
“你胡说!我没抢!我是从他那里拿的!”老太太听见这话,这还得了,就算她再不懂法,但是抢劫是什么性质,她也知道一点,于是老太太急忙的辩解。x33
“哈哈!她说她没抢劫!有哪位朋友懂法律条例的,来给她说说!”方一凡被老太太逗笑了,于是看着周围的群众说道。
“根据《刑法》之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时,一名戴着眼镜的青年,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上前一步,淡淡的说道。
“而且,行为人实施伤害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方一凡在那位戴眼镜的青年说完之后,又补充了一句。
“哎呀!这抢劫罪还有这么多说道呢?以前还真不知道啊!”听见方一凡这话,周围的群众都低声的议论起来。
“你放屁!这钱我不要了行吧!”老太太听见方一凡和那个戴眼镜青年的话,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