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土地被称为“棕色地块”。
这些废弃工厂由于年代久远,位置大都不错,很多社区甚至就是因为这些工厂产生的,美国也有开发商打过这些“棕色地块”的主意。
大名鼎鼎的“拉夫运河事件”就是如此,开发土地的纽约州**明明知道有污染,但是仍然在这片土地上盖起了大量的住宅和一所学校。
事发后,制造污染的胡克电化学公司,开发土地的纽约州**被判赔偿受害居民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失费共计30亿美元,
那可是八十年代的30亿美元。
除了赔偿,纽约州**至今仍然在清理那片污染土地,已经先后投入了数亿美元。
像这种被污染的土地,想完全清理,被污染土层要铲除,挖出来的土,也要特殊处理,放进专门的场地填埋,不但花费巨大,而且耗时长久。
“乔治,在美国,是不是有很多这样的工厂?”
“应该有不少!”
“拉夫运河事件”后,美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有关的法案。
出发点很好,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情,不但中国有,美国也有。
很多企业本来养活自己就非常困难,哪还有钱清理这些污染土地?不少企业为了避免承担了巨额清理费用,干脆就直接申请破产,逃避责任。
还有更多的工厂至今已经转手了不知道多少回,法律出台后,所有者认为自己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工厂,这座工厂自己根本没用多少年,在自己手上没有造成这么大的污染,不应该承担这么大的责任。
总之陷入了无休止的扯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