仵作都没有呢——在五成以上的命案是私了的时代,不是大州县,实在没有必要单设一个仵作——这是个密室杀人很可能会被真的当成闹鬼的年代,命案侦破率低是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一个人出门没有回来,在很多地方第一考虑的可不是被人杀害,而是耕作时被狼被虎叼走了,被山匪劫掠去了,凶杀可不算是名列前茅的失踪原因。
在买地这里,刑事案件的侦破,自然是要比敏朝更先进得多了,张天如虽然没有亲眼见识过买地更士破案的风采,但他交友广阔,却是曾听说过一些买地陈年旧案的破案思路——怎么从脚印确定凶犯的身高,怎么模拟杀人的过程,从血迹还原现场……虽然碍于保密原则,不便登上报纸大肆宣扬,但买地破案思路的新奇,却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在当时,张天如一度有些惊叹的以为,买地这里,将没有破不了的案子,但是,那点想当然的印象,现在却在庄氏夫妻案上完全破灭了,他发现,以买地现在的能力,或许可通过侦查能力破新鲜案件,也可通过组织能力、教育能力,给百姓赋予智识,还原一些陈年旧案的真相,但,那也只是一些而已,大部分旧案仍无法得到还原真实的结果——备案制的目的,其实只是为了筛选出新领地中要被打压甚至是清除掉的对象而已。
就像是庄氏夫妻案,就算把庄将军和庄夫人都处死好了,对于那些曾受欺压的苦主来说,他们是满足了,但‘真实’依旧是混沌不清的,究竟谁是主犯,谁是从犯,庄夫人是推波助澜,背地里操纵将军府的主谋,还是听命行事的小卒子?就现在的条件来说,真相将永远藏在重重迷雾之后,不可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另一个很重要的发现,则是,即便是新鲜案件,有时买活军的更士破案的过程,包括县尉这些法制口吏目的断案过程,也不能满足《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更士拿不出客观证据链,县尉也习惯地以口供作为断案的充分证据,更谈不上疑罪从无了——如果按无法形成客观证据链就只能疑罪从无的原则的话,张天如相信,绝大多数的凶手都将逍遥法外,因为有时候证据灭失了就是灭失了——他甚至想不到仙界有什么手段把这些证据留下来。
“就譬如说,某甲某乙在家中斗殴,某丙是见证者,三日后,某甲因斗殴受伤而死,某丙首告某乙,但此时某乙已经把家中场地清洗过一遍了——那除了某乙、某丙的口供之外,还有什么客观证据,能证明这件事曾经发生过?即便是仙界,除非能回溯时间,如那些仙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