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抛开籍贯的角度,光从性别来说,男人找媳妇的难度只能说是有所降低——在外头见得到女娘了,不像是从前,女人仿佛是一种奢侈品,出现在他们面前时永远都有主人的保护,没有足够的身家,便只能远远地看着。可见得到和娶得到是两回事,结婚依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哪怕是从数学概率来说,也一定有一半以上的男人娶不到老婆。
而且,还得考虑女娘暂时不想结婚的情况,买活军这里不许人口买卖,人贩子是要抓去吊死的,不论是从外地买人过来贩卖,还是从本地诱拐百姓贩去别处。在本地,最大的人口贸易者是谢六姐,她的私盐队用盐和糖换回了无数女童,毫无疑问,这些女童是要为她做活的。
她们的地位和活死人们非常平等,因为活死人个顶个也是谢六姐的奴才,他们在法律上来说根本无法拥有自己的奴隶,要别人帮他们做任何事情都只能通过雇工的形式——虽然**课本上也说了奴隶制的邪恶,和现有的制度似乎形成了微妙的反差,但是,百姓们一向是不会很把衙门里喊的口号当真的,他们只看执行,执行上,买活军就是不允许卖身契的存在,只允许雇工合同。于是,也就不存在通过卖身契占有性资源这么一回事了。
既然老婆买不来,那就只能是去谈婚书,请媒人去相亲了,这里毫无疑问也就存在着全新的博弈——僧多粥少,可不就要看条件了。现在,就黄夫子的了解来说,泉州城里到了年纪的单身汉,倘若在泉州没有房子,没有一份一日四十文的工,那是不好说亲的。
不要说什么有情饮水饱,在这个时候,越是老式的人家,对婚姻的要求也越务实,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一个长相周正、四肢健全,一日可以赚到二十五文的女娘,如果肯签一份相对老式的婚书,在婚介所里至少都是匹配有房有好工的儿郎,彩礼也已经上浮到了二十两,甚至对嫁妆没有丝毫的要求。
所谓的相对老式,主要是在冠姓、居住场所、家务分配这些细节上,在婚书中的条款,三大权已经完全是基本配置了——健康权,打配偶是要赔钱的,财产权,双方工作赚来的钱有多少归自己花销,多少并入家庭,忠贞权,男女均不得发生婚外关系。这三权上如果不是约得平等,就是倾向于女方,譬如健康权,很多婚书就只约定了男人打老婆要赔钱,没有约定反过来的情况,作为一种些微的让步,取悦女方。
至于那些不怎么老式的婚书呢,也是大把有男人肯签的——要注意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