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听闻王后亲口许诺,凡除掉北郊猛兽者,能得珍宝。他这才孤身入山林,耗费了三日,将那凶狠的猛兽拖出来。可王后只将他留在这里,嫌弃他衣裳破旧,让他梳洗换衣,却连半句关于珍宝的话语,都未曾提出。待了这几日,容昭的耐性早已经到了边缘,他虽然不愿意恶意揣测这些王公贵胄,但如今的种种待遇,让他不禁怀疑起:莫不是他们不舍得珍宝,故意拖延至此。
容昭已经不愿意再等候,他原本打算去找王后,既然他们不愿意兑现承诺,将珍宝赠送给他,那便将猛兽的尸身归还于他。容昭将这猛兽的皮毛扒下来,卖给皮毛贩子,还能挣些银钱。
只是容昭没等到王后的身影,却看到一模样可人的小侍女,怯生生地走到他身边。
容昭目光冷冷,视线轻轻掠过纤细柔弱的腰肢,心中暗嗤:富贵人家锦衣玉食,怎么养出来这般瘦弱的侍女。容昭浓眉紧皱,暗暗思量,莫不是这家人苛待侍女,才积累下来的银钱,如此看来,他想要兑现的珍宝,怕是得不到了——只是那猛兽,必须要带走。容昭紧了紧拳头,想到:若是他们百般阻拦,既不肯让自己带走珍宝,也不愿意归还猛兽,只能以蛮力相搏了。
越靠近容昭,宝扇胸腔传来的跳动声,越发急促不稳,一颗心仿佛悬在了喉咙处,让她喉间发涩,半晌都说不出话来。眼前的人,已经换了得体的新衣裳,但隔着层层布帛,宝扇仍旧能看到肌肉绷紧的模样。容昭的肌肤,不是富贵人家惯常养成的白皙,而是日光倾泻泼洒的颜色,比麦穗的颜色更浅,像是涂抹上了一层薄薄的蜂蜜,处处彰显着康健。
容昭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不让宝扇心生畏惧的。他身量高,力气大,单单看他身姿,便觉出他的蛮横粗鲁,使人不能将容昭和“怜香惜玉”等诸如此类的言辞,联系在一起。容昭乌黑幽邃的眼眸,仿佛林中逡巡的野兽,敏锐骇人。
被他冷冷一瞧,宝扇险些将手中的茶盏,摔到地面上。一只沉稳有力的手,扶住了宝扇纤细的手腕。容昭的掌心,仿佛沾染了浓烈的热意,将宝扇的手腕灼的发烫。
白皙细腻与蜜色蛮横,两种截然不同的颜色交织在一起。
宝扇声音细弱:“容……容昭公子,请用茶水。”
容昭眉峰扬起,像是头次听人这般唤他。街市上的人,只会隐去名姓,扯着嗓子喊他“屠夫”,而这娇怯怯的小侍女,即使已经害怕到这副样子,却仍然握紧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