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又见阿汗(4 / 4)

过河卒 莫问江湖 1649 字 7个月前

南大案,除了侵吞道府资产之外,还涉及了走私倒卖。参与的人共同成立了一个股份之公司,参与之人根据地位高低和出力多少各持数量不等的股份,然后按照股份进行分红。”

“第一次江南大案最终的结果是以我的亲生父亲方林候被处以极刑而告终,明面上的说法,认定方林候是幕后主谋。事实上并非如此,方林候只是被推出来的弃子。他手中只有大约两成半的股份,而方林候也早有预感,所以他把这两成半的股份提前交给了我的养父,让我的养父带着我逃走,给方家留下血脉。不是方林候不想让他的其他子女逃走,而是他的其他子女们已经被盯死了,只有我这个隐蔽的私生女不为人所知。”

“不过方林候没有想到,我的养父也被那些人提前灭口了,因为并非**,而是他杀,所以道府没有追究我养父的责任,而我养父在临死前将那两成半股份的凭据交给了我,并让义父带走了我。没有这份凭据,钱就取不出来。所以这些年来,那些人一直在找我,义父也是因此才遭遇不测。其实义父本已经成功脱离险境了,准备去辽东与我会合,是清平会内部有人出卖了他,才让他在半路遇袭,七娘已经把这个叛徒处理掉了。”

“除了这份凭证,还有一份账本,毕竟这两成半的股份并非方林候一人独有,还涉及其他人,每年都要根据账目流水进行二次分红,所以便有了这份账本。账本的原件已经被销毁了,这是我养父特意留下的副本。账本上的人,有些死于第一次江南大案,有些侥幸躲过一劫,如今仍旧在江南道府,根据凭证和账本,应该可以把他们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