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 对犯人有利的证据【求月票~】(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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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南田优一比被害者北村胜五郎的身高,足足高了二十公分。

而关键的问题就出现这里。

一般情况下,如果个子高的人要拿**之类的凶器,去刺杀身高比自己低的人,一般来说持刀的角度应该会是从上斜向下方。

反之,如果是身高比较矮的人去刺杀身高比自己高的人,那么持刀的角度就会由上而下。

可经过鉴识课检查尸体后发现,刺入被害人北村胜五郎胸口的刀伤角度,是由下而上的!

这一情况的出现立刻就将局面直接逆转,等于他们之前的结论瞬间被全部掀翻了。

因为身高比被害人北村胜五郎要高的南田优一,是不可能犯下这起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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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通过鉴识课人员对比伤口的角度来判断推算凶手的身高,发现犯人的身高应该在110公分左右。

只有110公分,如果不是小学生那就只能是一些患有侏儒病的特殊人群了。

当然,这两者应该也都不太可能,毕竟死者北村胜五郎身边完全没有这两者的存在。

这证据与推理的矛盾自然让一众刑事头疼了起来。

但是高木毕竟跟着唐泽处理了不少难案,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快提出了种种可能。

首先是在有高低地点的情况下,让死者站在高处,而北村胜五郎从下面杀死死者的话,那还是完全有可能完成这一手法的。

只不过这个推测很好,但现实却有些很无情。

因为案发现场是个平房,根本就没有楼梯之类的高低点,同时经过检查北村胜五郎的尸体也有被人移动过的痕迹。

当然排除这种可能,也有可能是南田优一趁着北村胜五郎不注意,下蹲偷袭对方从而制造由下而上的伤口。

这也同样有可能,而且不需要依靠地利。

不过这一点到最后也同样被否决了。

因为死者的尸体伤口表示,北村胜五郎是被人正面刺中心脏要害导致的死亡,这不太可能是被偷袭刺杀的。

而且别忘了,南田优一右脚可是受伤被石膏固定住的,行动不便的他想要正面偷袭对方失败率太高了。

而关于脚伤的问题,他们也找到了南田优一就诊的米花医院找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