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表弟两手就这么揪住普森的衣领,做了一件早就想做的事情,他用力把普森推在坑道的墙壁上,声嘶力竭的暴吼:“你为什么要答应这个!”
旁边小分队的兄弟们齐齐向前走,普森只用眼神让他们停下。
普森笑着回答:“这样多男人啊。”
这句话敲中了大表弟的软肋,两只手慢慢松开,倒退到身后的土墙上。
普森整理自己的军服,手上的动作很慢,在正衣领的时候,他看着四周。
“总要有人去做这件事的,我来的话,可能比别人更加合适,毕竟我现在是个残废。”
“可你还没……”大表弟颓然,“你还没见过自己的孩子长什么样呢?”
“那可不一定,谁说留下来一定没命的?”
“既然这样,那我也留下。”
“你?”普森的眼神很轻蔑,“你还是算了吧,没了炮,你一点用处没有,再说了,这可是个机会,别想抢我的功劳。行了,都有吧,我已经不是你们的队长了。”
小分队成员驻足原地,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普森一把抄起墙上靠着的**,向众人威胁:“谁不滚蛋,我可要不客气了。滚蛋,滚蛋,滚蛋。”
他把枪口从一端掉到另一端,给昔日的队员全部逼退。
只有大表弟不退,反而向前迈出一步。
“我就是要留下。”
普森被大表弟的这股纯天然的劲头气笑了,他友好的放下枪搂住大表弟的后背,随后一个手刀干脆利落的挥下。
大表弟一阵眩晕,他先是看到了一股白色,然后变成了蓝色,蓝色又变成了白色,等再次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晚上,那吾和另一个炮兵抬着他,在长长的队伍中前行。
他在队伍中发泄了一顿,闹腾过后被人用绳子绑了起来,丢到了运送补给的马车上,即使这样,他还像一条蛆虫一样蠕动,搞得大家心里很不安生。
回到垂钓翁山脊上,给普森留下来的这个连建制还算完好,这算不幸中的万幸。
想用不到一百人的兵力坚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他计算的清楚,不出意外的话,空虚的阵地会在第二天被山顶上的侦查兵发现。
他只有一晚上的时间来巩固阵地,研究防御。
他下令,不允许任何人使用火把。
往常,这边也是严禁照明的。
下完了他作为连长的第一道命令,他又在犯愁,一个连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