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略》电视剧的影响,里面的汤川学在解谜时会突然拿出笔在地上写一堆毫不相干的数字公式,虽然中二,却挺有趣。不过这也是在电视剧里才加入的原创桥段,原著里是没有的。把这种东西写进书里,确实有些违和,所以我后期就作了修正,显得不这么中二了。
至于每次解谜之前提到的线索,这些都是我整理好之后展示给读者看的,目的就是告诉各位读者:线索我已经全部给出了,没有任何隐瞒,我所给出的线索可以推理出案件所有的真相,绝对公平!
推理小说曾经由罗纳德.诺克斯在1928年提出了“推理十诫”,成为了黄金时代大部分推理作家的创作准则(当然有不少对着干的)。
十诫内容包括:
1.凶手须在故事前半段亮相,但要防止读者完全得知他的思路。
总不能看到快结尾了,再冒出一个名字都没有听到过的人是凶手吧?至少这个人应该之前就被提到过几次,还不能是那种太随便的路人。
比如大家都在猜日月宗的宗主是谁,结果到头来是一个打酱油的侍卫或者太监,你们能忍?
2.故事里不可存在超自然力量。
超自然力量也可以制造出出色的诡计,但不能说制造出密室是靠穿墙术之类的法术。西泽保彦的《死了七次的男人》早就打破这个规定了,依旧是相当出色的推理小说。
3.不许有密室、秘道。
其实可以有,但不能是整篇小说的核心诡计,而且应该提早找到后告诉读者。到最后解谜时才提到密室其实有密道,这不给读者打死?
4.故事中不应出现不存在的毒药、以及太复杂需要长篇解说的犯案工具。
这一点我赞同,总不能说凶手是被一种无色无味、且尸检都检不出的不存在毒药毒死的吧?
5.有色人种中不可有中国人。
对中国人的刻板印象。当时认为中国人都会轻功之类的。比如说两地相距五十米,正常是过不去的。结果说中国人会轻功,轻轻一跃就过去了。
6.绝不可透过意外事件和直觉能力来破案。
意外事件破案还能接受,没有决定性证据、全靠直觉乱猜能忍?另外我非常讨厌靠凶手说漏嘴来作为决定性证据结案,尤其是现代刑侦文里用录音笔录下后作为证据。没有决定性证据,就说明凶手智商高,作案利索干净。结果最后却智商掉线说漏嘴?这明显是作者水平有问题,没有安排好给读者破案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