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无意中激活了他们的吃货属性了么?
会不会把东北的熊瞎子吃成珍稀动物?
说到吃,方二问道。
城外种的那些东西长的怎么样了?
程处默一听这个,立马来了兴趣。
大哥,你种的那些东西,长的太好了!M.
特别是红薯,刨出来,一个都有两三斤重,吃起来又脆又甜!
方二。。。。
**,你们都吃上了?
程处默一脸的嫌弃。。
之前有一次闲着无聊,就扒了几棵,土豆不好吃,涩!吃完嘴巴都是麻的。
南瓜硬不拉叽的,也不好吃。
雾草,生吃啊!
生吃土豆怎么没给你丫毒死!
给我祸祸了多少?
嘿嘿,不多,也就不到一分地的,那什么,我这次过来,还带了一麻袋,大哥要不要尝尝?
算算日子,沈阳这边种的早,到现在为止,一块红薯长到两三斤,倒也不算夸张。
原本打算直接从海河入河,到卑沙城接刘猛和尉迟敬德他们的,看来,还是要去一趟沈阳。
不然,那些东西收获之后,指不定会被怎么祸祸呢。
你带了多少人过来?
方二看着程处默问道。
程处默不明白方二为什么突然间问起这个:只是感觉在沈阳城里无聊,所以就带了二百骑过来凑个热闹。
方二解释道:让你的人就留在这边吧,你跟我去沈阳,之后,还要去倭国走一趟。
唉?去倭国?
程处默有些不太明白,听这些高句丽的战俘闲聊的时候说起过倭国。
那边穷的一家人都没有一套衣服的!谁出门谁穿的那种。去那边做什么?
方二微微一笑:那边有银矿!大哥我这次出来就是奉了皇命,怎么样?想不想过去玩玩?
去!不去是孙子!
一听说那边有银矿,程处默瞬间就来了精神。
我让他们骑马回沈阳传话,通知灭虏军和刘猛他们集结待命,带战马在辽河边等着咱们!
说完,就要起身。
等等。
方二阻止了他。
在程处默疑惑的注视下,让人送来了纸笔。
刷刷刷的写下了一封书信。
把这个也带回去,交给刘大成。
程处默起身接过书信,找到了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