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男人和书童(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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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纳斯的大街上,走着一个身穿粗布衣服的中年人,他看起来大概三十岁左右,留着两撇漂亮的胡须,背着手,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他的身旁,跟着一个背着巨大竹篓的孩童, 这孩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看到什么都是一模一样的惊叹表情。

这看起来有些不合群的两个人,就这么走着。他们身边经过的布纳斯的工人或者商人,穿的衣服都比他们身上的衣着精致许多。

“我说老爷……这地方也太邪门儿了。”跟在男人身旁的孩童,一边走着,一边看着路边飞驰而过的汽车感叹道。

说实话, 他在来这里之前,还没见过不用马拉的车子呢!更别说, 这么漂亮的车子了。

和那些四四方方的马车完全不同, 布纳斯的汽车看起来圆润流线,更具美感,一看就更让人喜欢。

更何况,这东西竟然不用马来拖拽,速度也似乎比马车更快一些,明显是更先进的东西。

他们下了船就打听过了,这种东西叫做汽车,是布纳斯生产的一种机械,这东西速度很快,如果在人少的地方,甚至比马车更快。

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背着手,就这么坦然的走在布纳斯繁华的街道上,任由周围的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他:“你都看出端倪来了, 我怎么会不知道这里邪门?”

坦白点儿说,他们确实有些显得过于不合群了——他们身上的衣服打扮,在这里确实有点儿过于另类了。

布纳斯是一个有自己文化的城市,这里的男人多数都穿体面的布纳斯服饰——也就是西装体系。

女孩子们就比较随意了,礼服还有各种漂亮的小裙子都可以穿,而且最近正流行露小腿的款式。

走在这样的街道上,他们两个人身上的手工粗布衣服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不过好在布纳斯是一个移民城市,这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自然也不会有人太在意穿的衣服的款式。

只是两个人的衣服实在是太旧了,上面还有补丁,这就有些过于寒酸了——要知道,在布纳斯,即便是最穷的那批工人,现如今也不怎么穿带补丁的衣服了。

而且,不只是衣服,这一个大人一个孩子的组合,一路走来说的话,也真的是让人有些忍俊不禁。

走在男人旁边的孩童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