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她话头忽然一顿。
杨蜜的忠告响彻在脑子里。
“这件事,你就当什么都不知道。没有老板喜欢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员工的~”
这句话是第一次打电话说起广告这个事的时候,蜜蜜亲口说的。
于是,这句“仙剑又不是只有我们几个”的话被收回了肚子里,转而变成了同音的:
“现在我更想专心致志的打磨自己的演技。”
“对的,蔡总……《熊猫人》的热度也不小,诗诗的压力也挺大的。这下个月就要去弯弯那边,要是拍这个广告让人觉得咱们轧戏……不是不好么?她应该是这意思。”
李敏念见蔡依侬脸色已经冷了下来,赶紧打了个圆场,同时扭头说道:
“不过话说回来,诗诗,这广告也……耽误不了多久时间……”
可话还没说完:
“诗诗,这个广告,我不是在和你商量。你是公司的艺人,必须无条件的配合……”
“不是无条件的,老师。”
刘知诗同样打断了她的话:
“广告这些属于商业增值,不在合同的电视剧条款里面。”
“……”
坏了。
看着蔡依侬那彻底冷下来的脸,李敏念知道……
这次真的麻烦了。
这……怎么拿合同说起来事了?
艺人合约确实有影视剧条款。
就比如诗诗的5年合约,公司和她就会履行十部片约。
这个合同是双向的,如果到时候合同结束,公司没有让刘知诗上过十部电视剧里担当角色……哪怕是跑龙套,那么到时候诗诗就可以拿合同来告公司不履约。
同样的,如果这五年之中诗诗要走,那么在掏了解约费后,还要履行完这条合同。
这是硬性条款,每个艺人公司都是明码标价的。
毕竟对艺人来讲,也是一种保障。
但广告确实不在合同范围内。
公司可以扶持,但让不让你上,看公司。
演员同样可以拒绝,只要你不喜欢。
可现在俩人这话忽然就呛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