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经常和一个男人一起去看他的演出。M.
“阿四哥哥?”翁千歌不太确定。
“对。”谢睿点头,“你是这样称呼他的。”
“那我们看起来……”
翁千歌斟酌了一下用词,“关系很好吗?我对他,他对我,我是说……”
一时间,又想不到合适的形容词。
谢睿却笑了,双手交扣,“恋人。”
顿了下,补充道:“非常相爱的恋人。”
“!”
翁千歌怔住,万万没想到,谢睿说的这样直接。心跳渐渐加快,感觉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
“是我告诉你的?”
“那倒没有。”
谢睿笑着摇头,“不过,这种事情,不需要用说的。我也是个过来人,男女之间喜欢不喜欢,哪儿需要用嘴说?”
“你们看彼此的眼神,就只装着彼此,别说第三个人了,这个世界都是多余。”
“哪里这么夸张?”
翁千歌被他说笑了。
“确实是这样。”谢睿难得认真起来,“听着夸张吗?但那不过是热恋中男女该有的状态,这辈子,总归会有那么一个人的。”
“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没来由,让你忘乎所以。”
翁千歌笑容渐渐凝滞,她在想,应该就是这个人没错了。她赞同谢睿的这个言论,爱与不爱,有时候一个眼神足够。
“那……”
翁千歌咽了咽口水,她有点紧张。
“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我是说,他有什么特征?”
“特征?”
谢睿想了下,为难的摇摇头。
“要说特征,那就是他长的挺帅。抱歉。”
挺帅,这两个字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翁千歌不免失望,“这样,没关系,你已经告诉我挺多的了。”
她站了起来,“那我就不打扰你了,你先休息下,接下来还要麻烦你。”
“好。”
翁千歌转身之际,谢睿想起了什么,叫住她。“翁总。”
“嗯?”
谢睿微蹙着眉,“我想起来件事,你男朋友挺喜欢吃蓝莓派。”
“!”
翁千歌浑身一凛。“你说什么?”
“蓝莓派。”谢睿重复了一遍,“对,有一次,你特意跟我提过。”
当时是翁千歌来拜托谢睿,“帮我保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