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头疼(2 / 3)

极强的献上彩虹屁:“太子英明!”

这倒不是朱标认为傅友德的计策多好,而是他又可以捉弄小媳妇徐妙云了。

甘州到北平有一千七百多公里,三千五百多里地。

在明朝的时候传递信息最有效的是八百里加急,不过就为了捉弄一下徐妙云跑死几十头战马,累死几个人多不值得?

朱标当即修书一封,用了六百里加急,派人给送了出去。

朱标是志得意满,他的傻媳妇徐妙云,却拉着一张苦瓜脸带着江都郡主和没有正式册封的北平王允炆在地里干活呢。

太子殿下这家伙真够毒的,让徐妙云自己种玉米,说是玉米成熟了,和她一起掰玉米。

明知道这不仅仅是掰玉米那么简单,朱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可是徐妙云有把柄在人手里,别说在玉米地里,就是在小树林,也不能拒绝人家啊。

而且徐妙云唯一的靠山朱棣已经是指望不上了,人把自己的傻儿子朱允炆封为北平王,不光把他的媳妇给抢了,还把她的封地给占了。

徐妙云现在就是一个任朱标宰割的小肥羊,就是再恶心的事情,只有听从安排了。

朱标给了徐妙云十斤玉米种子,都够两亩地的了。

这玉米颗粒大,中的时候要每隔四十公分,挖一个浅坑,然后浇点水,把玉米种子播进去,最后盖上土。

两个孩子小,刨坑的事自然是交给徐妙云了,允炆浇水,江都郡主撒玉米种。

他们都带着斗笠,穿着粗布衣服,有模有样的在地里干着。

徐妙云没有种过地,第一天还是兴高采烈的带着两个小殿下的边种边玩。

但是回到家,徐妙云洗手的时候,就感到手有些疼痛。

她仔细一看,就发现大事不好:她手掌中指下面长了个黄豆大水泡。

这水泡如鲠在喉,一动就疼。

“啊,这天杀的朱标非要我种玉米,我的纤纤玉手啊!”

江都郡主在房中,听到徐妙云的叫声,就跑过来问:“小娘,你怎么了?”

“我没事!”

江都走到徐妙云的跟前,拿过徐妙云的手看到一个水泡,还伸手碰碰:“小娘,疼吗?”

这怎么说?

要说不疼,那是骗人的。

要说疼,别说比不上战场上的刀光剑雨,就是朱标的小鞭子也比不上啊。

可是这偏偏是长在手掌上,看着就让人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