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一笔巨款(1 / 2)

明珠看了过来,“何事?”

宁镇长顿了一下,又看了看周围,见议事厅没有其他人,才正色道,“城主,高家三族被诛,抄家所得财物,下官已整理完毕。

共计白银两万三千两,黄金五千七百两,珠宝两箱,书籍字画若干。

地契田契房契这些,下官也整理好了。”

宁镇长拿出一份清单,“高镇长在平宁扎根二十几年,平宁的好田地几乎被高家占有,镇上的好门面,十家有六七家是他们高家的。

宅基地也是,光是高家主宅便占了大半条街,在乡下的老宅也是占着风水宝地,前后左右的邻居被赶至他处。

但凡他们看中的田或山头,都会‘以多换少’的方式强行置换,乡民迫于高家权势,只得咬牙吃下这个哑巴亏。

更可恶的是,高镇长还以镇衙的名义借钱,名头全都安在修路、清理河道上。

这还是下官查账的时候发现的,而且还欠了两千多两。”

“除了欠钱庄的,还有其他的欠款吗?”明珠问道。

“有,但下官拒绝了,因为那是高镇长个人的行为,不能代表镇衙。”

“镇衙人员呢?”

“文书、户房掌事、工房掌事,已被洪三大人处理了,其它人暂且先用着,找到合适的再替换。”

“这段期间辛苦你了。”

“这是下官分内之事,谈不上辛苦,只希望平宁尽快恢复起来。”

明珠想了想,道,“抄家所得,你挪五千两出来,扣除还债所余,用作镇衙开支。

高家主宅充公,再划一百亩田,十座山头作为公廨田,其余的全部变卖。”

顿了顿,又补充道,“另外,留间铺子,方便百姓报名种菜,预购种子,咨询农事。”

“是!”

“押送公款之事,交由洪三大人负责吧,想必过不了几日,他也回来了。”

洪三起初是协助灰衣卫收集平宁县令的罪证,后来商路又闹幺蛾子,便被明珠派去清扫土匪去了。

其中,行事比较凶残的冷风寨和百花寨,被洪三带着宜林县的灰衣卫给端了。

没收所得的钱财,不用上交,属于他们个人私产。

而今,金卫长护送杨氏和沈镜之去石头城,洪一又不在,身边只有两个小队长,安排不了大事,明珠只好召洪三回来。

五天后,洪三回来了,带着“公款”回来了。

“参见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