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崔维桢去过当铺,倒是没与人斤斤计较地买卖过东西,这会儿倒是长了一番见识。
剩下的竹笋和腊肉,其他酒楼都不收,叶蓁蓁只好放弃走捷径,为今之计只能去集市摆摊了。
他们来时已经晚了,好位置都已经被抢光,找了大半天,才终于看到一个无人角落,才把东西都放下来。
集市上人来人往,河鲜家禽应有尽有,气味嘈杂,环境也脏乱差得很,崔维桢一袭文人长衫,气度清贵,直愣愣地站在这儿,着实突兀,像是误入鸡群的仙鹤似的。
叶蓁蓁知道他有些小洁癖,这会儿眉头紧锁,俊脸绷得直直的,肯定是受不了了,一时有些心疼,连忙把装着碎银子的荷包递过去,“桢哥儿,你先去书斋买纸墨吧,这里交给我就行了。”
崔维桢看了她一眼,“不用,我与你一起卖。”
突破心理底线后,一切都变得轻而易举。
叶蓁蓁为桢哥儿接下来的举动,刷新了对他的认知——
别看她之前和酒楼掌柜侃侃而谈,卖东西讲价毫无障碍,这会儿在集市上摆摊,和周围招呼的小贩相比,明显就成了哑巴。
说到底,她还是有形象包袱的,不好意思开口吆喝,招揽客人。
熟料桢哥儿这个清贵的读书人,在摸清左邻右舍的套路后,竟是也学着吆喝起来,“买农家货咯,新鲜的竹笋和腊肉,绝对童叟无欺,味道鲜美,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咯。”
叶蓁蓁:“……”
目瞪口呆!
如果是漫画效果,她现在肯定是惊掉下巴了,即便这样,她还是震惊得半晌合不漏嘴,眼前这人真的是桢哥儿,而不是被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附身了吗?
你的世家子矜持呢?读书人的傲气呢?这么轻易地沦落成卖货郎,不能够吧!
叶蓁蓁惊得怀疑人生,崔维桢却面无异色,一本正经得像是在念圣贤书,而不是在吆喝着客人似的。
此时此刻,他的心境已经是截然不同。
十几年来,即便落魄了,他的人生依旧是阳春白雪,从未像此刻这般真切地贴近底层百姓的生活,他读《观刈麦》、《卖炭翁》,虽解其意却不懂其境。
他钻研的孔孟之道,也是着眼于高屋建瓴的朝政大局,家国天下,却从未领略过救世济民的民生仁爱,这会儿终于能领略几分滋味。
叶蓁蓁哪里知道,桢哥儿卖个菜都能得到精神的升华,眼睁睁地看着越来越多的大姑娘小媳妇聚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