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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路易十三这样鼎鼎大名无人不知的大品牌,也有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杂牌子。地窖里掏出来的这些酒虽然每一瓶都挺有年头,但单论它们在市场上的行情价格,却是有高有低,档次各不相同。
总共能值多少钱,石小磊心中并不是十分在意。
毕竟这是一笔飞来横财,本就不在计划内。而且,经过斯塔克的粗略估算,它们的价值已经远远的超过了筹办这间救助站的成本……石小磊做生意,从来不会在意赚多还是赚少,最多只会惦记一下‘是赚还是赔’。对大大咧咧的石小磊来说,了解到这一程度已经足够了,他也没心思去关心更多。
有句话叫憨人有憨福,用来形容石小磊正好合适——也就是他了,但凡换了另一个人,酒窖里掏出来的这些玩意儿,真不一定能保得住。至于拿它们换钱,那就更是不用想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因很简单。当初租赁公司把场地租借给上一任租客时,副仓里头可没有这样一间用来储藏美酒的地窖。而按照租赁合同中标明的条例,租客在获得仓库使用权的同时,只能在框架内对其进行装修,不允许修改其结构……也就是说,上一任租客擅自在副仓里头挖地窖的行为,本就是不被允许的。
签订合同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双方互相选择的过程。只有双方互相信任时,才会签下合约。
租赁公司对上一任租客给予了充分的信任,并且按照行业规定,没有在租客使用仓库期间随意闯入,意图检查他是否违反了合约。
在石小磊与业务员托比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也能看出来租赁公司对于这间地窖的一无所知。
换言之,在租赁公司与石小磊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任何一条条款牵扯到了地窖……严格一些来说,石小磊花钱租下来的区域,仅仅只限于地面以上的这些而已。
站在租赁公司的立场上,大可以提出诉讼,以‘上一任租客违反了合约,必须要做出补偿’为由,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再结合上一任租客已经了无音讯,不能亲自出面,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他应尽的赔偿义务……不难想象,法官很有可能把地窖连同里头的东西一起定义为赔偿金,判给租赁公司。
说石小磊憨人有憨福,原因就在这里。
他没想过要独吞好处,而是很大方的拿出来一部分,与在场的所有人一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