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毅一愣,他嘎巴了一下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沈家集遇袭,沈麟会不会去救?
这个问题谁都不知道。
就算沈麟见死不救,他也有足够的理由推脱。
首先,他就三千多兵。
这场大战之前,没人知道泸水铁军那么能打。
他不出城野战,谁也怪不着他。
其次,辽人敢偷袭沈家集,难道就不会抽出兵力?
防备近在咫尺的沈麟?
打老了仗的辽军,不会犯这种常识性的错误。
所以,沈昂就算派出信使,也躲不过人家远拦子的追杀。
没准儿,辽人把沈家集的财富搬个精光。
县城和沈麟都还蒙在鼓里呢。
“那……爹,您到底想说什么?”
沈毅干脆不耻下问了。
要论老谋深算,自己拍马都赶不上自家老爹。
沈忠信指指空了的茶杯。
“奥!”
沈毅一拍脑门,赶紧端起火盆边的茶壶,给老爹续上开水。
沈忠信惬意地品着杯子里翠绿如针的香茗。
“要说这茶叶啊,咱安定府四县,还是夹山那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出产的夹山毛尖,才最为顶级。”
“小子,你担心兵源不足,去夹山招人啊!”
“那些山民穷得很,把一家老小弄到沈家集去享福。”
“随便就能招募七千好兵,咱们还养不起两万多家眷么?”
沈毅眼中神采大放。
老爹经此大难,开窍了?
此计大妙!
咱沈家不缺钱粮。
还能解决主脉那诺大的田产,缺乏佃户的问题。
其实只要实饷实发。
官兵吃住免费了,一个月一两银子足以养活全家老小了。
特别是夹山那些过管了穷苦日子的山民。
他们一旦到了沈家集。
绝对会比当地百姓,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好日子。
为本乡本土而战,他们的积极性也更高。
沈毅点头赞道。
“不错,我再分出一千百战老兵,跟沈昂的人马互换一下。”
“最多半年,我沈家就能拿出两万精锐来。”
“远不是之前的乡兵、班军可比。”
“如果,能再从沈麟哪里订购几千套十炼铁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