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叶秋必死无疑。
“你是外国人,我跟你素不相识,你千里迢迢跑到华国来杀我,肯定是有人请你来的吧?”叶秋道:“告诉我,你的雇主是谁?”
“没错,是有人请我来的,但是我不能告诉你雇主的姓名。”史密斯微笑道:“杀手准则第一条,永远不能泄露雇主的任何信息,特别是姓名。”
“雇主给了你多少钱?我可以双倍给你。”叶秋说。
“哦?”史密斯眼睛里出现了贪婪,他之所以做这一行,就是为了钱。
只是,眼前的这个华国人,拿得出双倍的钱吗?
“你知道雇主给了我多少钱吗?”史密斯问。
“不管雇主给你多少,我都双倍给你。”叶秋说。
“雇主给我了我七千万。”
“只要你告诉我雇主的姓名,我给你五亿。”
五亿!
史密斯眼眸闪动了一下,说道:“据我所知,你只是一个医生,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说的话吗?”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叶秋问。
“我叫杰克逊。”
史密斯并没有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告诉叶秋,杀手准则第二条说了,永远不要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告诉别人,否则等同于自掘坟墓。
叶秋也知道,杰克逊只是一个化名,不过他并不在意。
“杰克逊先生,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要给你的五亿,并不是华国币,而是……美金。”
美金?!
史密斯咽了咽口水。
他做了十年的杀手了,这辈子赚得最多的一笔是三千万美金,刺杀一个中东国家的元首。
那个元首身边有无数高手保护,史密斯潜伏在一个粪坑里,躲了五天五夜,终于找到机会,一枪干掉了元首。
虽然刺杀成功,但是他也被元首的保镖发现了。
然后,被一路追杀。
史密斯从中东逃到了南非,又从南非到了北美,几次都差点挂掉了,吃不饱,睡不好,时时刻刻枪不离手,这种日子持续了三百多天,史密斯快被折磨疯了,好几次都想**,一死百了。
幸好,他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躲到了欧洲。
从此以后,史密斯再也不敢去中东了,迄今为止,中东还没有撤销对他的追杀令。
那一次任务,史密斯这辈子都忘不了,历经千辛万苦,才拿到三千万美金。
可是眼下,只要说出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