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我那里有一件金丝软猬甲,既然子焰要出征,我也正愁不知道送他什么,不如便将此物给他,也算是我这个舅舅的一片心意。”
皇后闻言,却不赞同地道:“兄长,我们长孙一族,都不擅于武功。
金丝软猬甲,是家传之物,只有家主才能继承。
若是给了子焰,你的安全该当如何?”
软猬甲不难找,但是长孙家的那一件金丝的,却是很难得。
一般的软猬甲,遇见了绝对的高手,都是能刺破的。
可是长孙铭的那一件,就是高手,也没那么容易刺穿,大抵得在同一个地方,定点攻击好几次,才有机会穿透。
而且它薄如蝉翼,拿在手里几乎没有什么份量,穿在身上也十分省心。
这是长孙一族的至宝。
长孙铭不甚在意地摆摆手,笑道:“无妨,我身边一直有高手保护。
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刺客能近我的身。
这东西给子焰,更能派得上用场。如此,陛下与你也能对他的安危放心一些!”
嘉晟帝也道:“可兄长,此物是长孙家的传家宝,侄儿们……”
长孙铭:“陛下身为一国之君,都叫臣一声兄长,足见把臣当做亲人。
现在是子焰更需要这个东西,自然是给子焰。
我长孙一族旁支出过不少名将,可嫡系素来不擅战,大抵也没什么人会去战场,这东西留在身上也是浪费。
好了,此事就这么定了,不必再说了。
臣那几个儿子,陛下您也知道,想起他们天天为了家业,争得头破血流,臣就觉得晦气!
臣也不想给他们!
陛下您与皇后,若是再推辞,反而显得你们这做父母的,没有臣在乎烈王殿下了!”
大儿子被其他的儿子所害是没错,可大儿子自己也不是什么善茬。
他哪里会不清楚?
皇后道:“那不如这样,此物便当做是兄长借给子焰的。等子焰班师回朝之后,便还给兄长!”
长孙铭摆摆手道:“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身为他的母舅,送个物件,过几日还要回来吗?
就是我不要这个面子,我们长孙家的面子,还要不要了?x33
好了,此事不必再议了。
早知道你们夫妻如此反对,臣也不与你们说了,直接私下给子焰还省事许多。”
见着长孙铭这样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