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招安(2 / 3)

明骑 隔壁小王 1111 字 25天前

式承认了。这是一件大事,代表着大明海禁制度的彻底瓦解,海盗,海商兴起成为必然,妥妥的兵匪一家。

朝野哗然连厂卫也弹压不住,京畿,江南读书人痛心疾首,大骂兵匪一家祸乱大明,国将不国也。然而天子已然羽翼丰满,也有了自己的主见,冷眼旁观着读书人闹将起来,最终演了一出哭庙。数百士子聚集在孔庙前,哭的呼天抢地唾沫与鼻涕横流,哭庙,可是士子对付皇帝的利器。

哭庙,在大明朝是有传统的,孔庙,府县学宫的明伦堂就是生员士子们聚集、讨论地方事务的空间,在很多地方,士子们通过这样的聚集、公评、甚至组织行动,参与、干涉了许多地方**事务,成为抗衡官府的一个不可小觑的力量。

万历四十四年,松江府华亭县学生范昶被时已退居在家的湖广提学副使董其昌逼死,松江府府学、华亭县学、上海县学、青浦县学、金山卫学五学同袍齐发讨伐檄,讨伐董其昌“藐视诸生,复无状于学校”,引起社会普遍共鸣。随后接连数日,各处飞章投揭,布满街衢,儿童妇女竞传“若要柴米强,先杀董其昌”的歌谣。

半月后,五学生员鸣冤于府,次日引起百姓拥挤街道两旁,不下百万,骂声如沸。当日,聚集的群众拆毁董其昌家丁的房宅,晚上乘风势焚抢了董其昌的住宅,到后来事态不断扩大,民众普遍参与,连城外的白龙潭书园楼居也被焚烧抢掠。哭一场,嚎一场便成为读书人煽动百姓,抗衡官府的利器。

马城也在冷眼旁观,妥妥的聚众闹事么,大明版本的聚众上访呀。

官府对这类事件的态度是宽容的,上述董其昌案最后一直震动朝廷,但处理结果,也不过是将参与焚抢的骚乱者加以处斩,几名生员遭到杖革而已,从中央到地方,都不太希望得罪士子,只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士子的清议,成为一种制约皇权的舆论势力,时人总结“吴下士子,好持公论,见官府有贪残不法者,即集众倡言,为孚号扬庭之举,上合亦往往采纳其言”。

马城只是冷笑,这一招对付朝廷的利器,到了清初可不管用了,由明入清,当局态度为之一变,大大收紧了对言论的控制,规定“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

我大清对哭庙闹事的态度十分鲜明,只有一个字,杀。粗野的八旗王公会跟读书人讲道理么,自然不会,最著名便是顺治十八年二月初四,我大清有力地处置了一起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