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落幕的戏三(2 / 4)

掌事 清枫聆心 1587 字 1个月前

迫切,但她清楚那可不是叫**的感情,顶多是建立在新奇上的占有欲。裘四侵占性的肢体语言只说明他用高高在上的身份想压她屈服,而不是一个男人对心爱女子的俯首称臣。可以想见,她要真不幸落在他手上,独守空房,新人笑旧人哭,没名没份的悲凉,会一桩桩成就她的命运。

她能想到法子对抗,当然不会是一般的收房丫头,任劳任怨。但她最大的问题在于那张卖身契。重伤时,裘三娘逼她签。她硬撑着一口气,跟裘三娘讨价还价一刻钟,一条条改。死契,改了活契。卖断终生,改了卖断十年。只管饭,改了有月钱。生死由主,这条废了。可卖于人牙,废了。等等,等等。

不可自赎,可转让他主——

裘三娘同她玩花招,看她快翻白眼,已经目力不清的时候,将最后一条曲意诠释,骗她摁了手印。

她为什么没发现?不,她警觉了。但她只来得及补充一点,转让权利最多只有一次。

因为最后一条太长,她没时间想清楚,而只想好死不如赖活着,也只有力气加一个但书。

不可自赎,她就算有再多私房钱,也得凭裘三**心情,或者等到十年期满。

可转让他主,和卖给人牙子这条不一样,可本质上差不多。附注这么说道:在裘三娘全面衡量下,有权同另一方财力权力相当的人进行等同墨紫价值的交换。而价值的计量,可由双方请三个德高望重的人来裁定是否等同。如三人均裁定等同,墨紫不能对转让有异议。若有一人裁定为不等同,转让不可继续。若有两人裁定为不等同,墨紫可以撕契走人。

墨紫醒来后,听裘三娘念到最后一条时,差点没再次晕死过去。虽然加了个只能执行一次的但书,但只要裘三娘发狠,把她转让给虐待狂什么的,她就完了。那三个德高望重的人,定义很模糊,而且由双方请的,不是墨紫自己请的,花点银子就能搞定。

在她昏迷时,这份契找了保,送了官,加了官印。原件由裘三娘保存,副本和那份裘三娘是户主,添了她名字的户籍本副本一起给她一份,如今她出门就一定要带着,不然可能当作身份不明而被抓去吃牢饭。

这年头,买通官府,伪造户籍身份,可以。不过,像她一个没背景没关系,过去不清不楚的难民,并不容易。而且,大周管理奴婢的法例很严苛,一旦上了官府名册簿,除非主家自愿放人,否则逃走也不能脱离奴籍。被抓到的下场,那才真是生不如死。

墨紫在考虑成熟后,认为逃跑是下下策。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