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5 / 11)

奸臣之女 我想吃肉 5007 字 6天前

清楚明白,死活不敢自己下手了。水利工程神**,道路桥梁神**,一个弄不好,是要出人命的!她还是不要乱指挥的好,知道些常识,帮着算个账比较适合她。

正在进行田间管理的劳动人民不知道,他们的郡守和夫人,已经把他们接下来的工作给确定下来了。简直就是周扒皮!

池脩之还带着人踩点,做简单的测绘,同时微调方案。半个月脸就晒变了样儿,就这样,又来了新的问题。

时已入夏,今年天气有些干旱,鄢郡仗着水土好,目前还没有什么灾情出现。池脩之先前又罚了一大批人做苦役,疏浚了河道,挖深了沟渠,又整体调控了全郡的用水。使旱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即便如此,部分地区还是出现了因为水资源紧张而悄悄侵占别家用水的情况发生。个别的村子还发生了小规模的械斗,这让全郡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池脩之的身上。池脩之分水的时候说过,谁不按规定用水了,谁擅自械斗了,就罚谁,一点情面也不讲的。

械斗双方的身份略有微妙:受害者,祁家;施害者,土鳖吴家。

即使是**新农村,也很难摆脱历史遗留下来的格局同姓聚居,就更不要提现在的鄢郡了。祁氏本是大族,土鳖吴家一大族人住在一起,就是一个村子,这村子就叫吴家村,与名字比较风雅的“祁园”相映成趣。

吴家看着祁氏不受府君待见,正好天又干,贪心乃起,也是欺软怕硬,偷偷开了渠,偷了正在按规定用水的祁氏的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烂船还有三斤钉,祁氏很快发现情况不对,派人去堵缺口,正遇上了吴家偷水的人,两处一理论,祁氏难免带着傲气,被吴家那副“你们过时了”的小人嘴脸一派,说话也不客气了起来,也分不清是谁先动的手,反正是闹到池脩之的案头上来了。

怎么判?大家都盯着呢!

断案从来难不倒池脩之,两边一拿到,公正合理地认为:“事因吴氏偷水而起,先判偷水案!吴氏犯本府法,参与之人罚力役三日,铜十斤,从其用水时日里,扣一日补与祁氏。本府说过,别人违法,苦主可上告,毋得私斗,祁氏为何不告?不告,等罪!械斗之事,两家皆有过,本府一视同仁。两家械斗,本应即时治罪,国以农桑为本,吾不误农时,着两家人犯,秋收之后每人加服十日力役。先前诸乡老与吾立契,今不能约束村民,着戴罪立功,看管诸人犯,秋收之后,领他们来服役!晓谕全郡,两家系初犯,故轻罚之!此后有再犯者,加倍惩罚!”

判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