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10 / 11)

奸臣之女 我想吃肉 4577 字 6天前

屈一指的大世家,这个地盘儿就不会小,鄢郡在京城周围,有他家的许多田地有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家遭了兵祸,人死得差不多了,田守不住。但是,从法理上来说,池脩之这是唯一继承人……

大家自行想像一下吧!

百年之后再回旧宅,看到一群耗子在你家作乱,池郎,心情如何?

偷偷告诉大家一句,就算是在百年之前,这里有池家庄园不假,咳咳,还有一大片的池家隐田……

几位县令抹汗,池脩之权当没看见,冷声道:“各位不必忙着回去了,接下来都随我一处一处地走,也是作个见证!眼下此事最急!你们县中亦有典签主簿得坐镇,春耕已过,暂无他事,眼下此事最重要!都跟我去看着!”

此时之县,乃是按照户口来设,并不拘泥于面积,平固县的面积很大,池脩之也不介意,骑着马,带着武装匪徒,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走过,按照田亩的多少、历年赋役完成情况等标准,忽忽几日,给分派完毕。

池脩之分水顺带括隐也很有讲究,对于祁氏,那是死咬着不放,对于其他世家、土地主,是区别对待地宽容,只要他们的隐户在池脩之能容忍的范围之内,都不会过份追究。识趣的都乖乖把田弄出来,也不说是“自主垦荒”,都按熟田来缴税。国家对官员是有优惠的,即,你做到什么级别,就有多少田地的免税额,隐田显然是超出了免税额的,已经占过便宜的,就不要装纯洁了,老实缴就是了,权当是为池府君的政绩做贡献了,如果能够借此交好池府君,也算是赚了,没看到老祁已经很惨了吗?

鄢郡的田册户籍上也多了数千顷的良田、几千号良民外加若干游民降为的**籍。我们有理由相信,池脩之会给后者重新做人的机会,让他们参加劳动改造的。真是劳动改造啊!尔等就是太懒太闲!有力气什么事做不得?劳动改造去吧!

为了保证农忙时的用水,这些人的劳动必须给力,必须不能偷懒。为此,池脩之还好心地帮忙他们改造派监督的,一个小吏配一个小民,还有军士巡逻。

因事涉自家利益,监督的小农恨不得长出四个脑袋八只手去盯着这些人,免得他们偷懒。

你们以为这就完了吗?没有!他还约谈了乡老,让他们约束百姓,池府君把话说得明白:“我在一日,便还此地一日清明!保你们轻徭薄赋!我走了,后来者可不一定。若有人逼勒良民,我必以法除之,不论士庶!”

亲,你摆明了车马要干祁高,谁还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吗?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