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十四帮个忙(2 / 4)

至于刘玲的事,和我当初预想的差不多,秋游结束后,几个消息灵通的同学就在班级里传开了。不过关于她被警方带走的原因,版本五花八门,说什么的都有。正所谓墙倒众人推,还有人趁机爆料,刘玲的家庭条件很差。母亲捡破烂,父亲酗酒又好赌,完全没有一户人家的样子。

而为了有足够的零花钱供自己挥霍,刘玲从上大一的时候开始,就经人介绍,到了“夜总会”一条街的地方上班。

我想,凤渊当初之所以会知道,大概也是无意中听到别人提及吧。不过这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对我来说,全都无关紧要。

而说到手臂上的伤,因为处理得当,加上我自己平时也比较注意,所以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差不多就已经愈合了。只是还不能提重物,也不能太过劳累。

考虑到如今凤渊不在,我也不能坐吃山空,看着当初凤渊留下的软妹币越来越少,我还是决定给老板娘打个电话,告诉她自己想回去上班。

电话里老板娘倒也答应的爽快,只是或多或少的问及了一些原因。这也好理解,毕竟当初我是因为有了小怪胎才不去上班的。如今日子算起来,也才不过一个半月,要瞒是瞒不过的。

“小鱼啊,当初不是说了提前给你放假的吗,怎么就急着回来上班了呢?”果不出所料,老板娘提到了这个问题,“虽然月份还早,但你平时还要上课,我怕你身体吃不消。”

我拿着电话,顿了一下,方才轻声的开口:“老板娘,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孩子没了。”

“啧啧!”老板娘在那头惋惜的咋了几下舌头,随后又问道,“那小凤呢?他同意你来上班?”

“他……家里有点事,回去了,可能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能回来。”我想了一下,找了个适当的理由搪塞了过去。

老板娘又是一阵咋舌,最后说道:“小鱼啊,你要什么时候回来上班都行,但是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啊!”

“嗯,我知道,谢谢老板娘。”回去上班的事情就这么搞定了。

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在学校和夜宵城之间来回奔波。一边在无尽的焦虑中等待凤渊的消息,一边在等不到任何消息的同时,试图用繁重的学业和忙碌的工作来麻痹自己。

其他时候也还算好,真正让我难熬的是,在夜宵城里很多人都认识凤渊,也知道我是他的女朋友。所以每次遇到老顾客上门吃饭,看到我总会问一句:“小鱼,你家小凤呢,怎么没见他一起来上班?”

就连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