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动用过私房菜馆的银子之后,顾敏对哪儿的银子便不敢动了。
可又觉得不赚这银子吧,对不起自己。
因此,在其木格的一次来信中,她便问了,有没有兴趣赚银子。
她保证一年之内能赚百分之二十。
这百分之二十和卖地比起来,自然是利润极少。
不过,和杏花村的那种实业比起来,这利润其实是极高了的。
而顾敏也和其木格说了,这事儿得保密,因为有些事,知道的人多了,那么自家就玩不转了。
其木格是个聪明的人,自己的私房呢也不少。
她嫁过去之后,因为有太后撑腰,再加上肚皮也争气,所以,在部落里的地位还是挺高的。
他的男人和公公商量之后,便决定拿出一万两黄金来让顾敏帮着赚钱。
在顾敏答应保本的前提下,一年赚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他们是可以接受的。
怎么着也比他们放着强吧。
其木格呢则拿出了三千两黄金,还附带了一封信。
信里的意思就是,她的三千两黄金,倘若亏了算她自己的,也别让顾敏贴出来。
倘若赚了多少,那么二人就平分。
劳务费还是要给点的。
小胡也好,素兰的男人也好,一年来往江南各有两三次。
所以,每次来回的运输其实量也并不大,也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兑换。
毕竟,他们每次跑的城市也挺多的。
蒙古的一万三千两黄金,加上顾敏自己的私房七凑八凑的一万两黄金猛的是多。
倘若同时投入一小城市,自然是显眼。
不过,每人每次只不过带个六千两黄金下江南。
每个城市只换两千两黄金。
顾敏也和他们说过,哪怕汇率再好,也不能多换。
多换一千两,带来的风险系数也会高,反而会得不偿失。
本来他们去的就是江南的富裕之地。
顾敏有算过,两千两黄金,对扬州,苏州,杭州这种大城市来说,压根没啥冲击力。
至于京城,那更是天子脚下。
所以,这么操作了几年,压根没人发现。
而顾敏的利润也是极为可观的。
来回一次能赚四成多,近五成的的利润。
自己的那些利润,自然是再次投入到本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