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 小子,别在这儿演戏了!(2 / 3)

眼:“这有区别吗?”

“当然!”光头经理道:“公司的合同自然要在公司签才能被认定为公司的行为。”

“不然的话,要是来了一个小偷,把公司的印章偷走,到外面随便签约,说要免费送人家房子,难不成我们也要承认合同有效?”x33

“江志辉是小偷吗?他是你们的法人!这家中介公司的老板!公司老板拿着公司的印章,亲笔签下来的合同,就是因为没在公司签,所以公司不承认?”林不凡被光头经理的辩解给气乐了。

这还真是小刀拉**,开了眼。

无理辩三分。

强行偷换概念。

光头经理闻言,并没有再继续强行解释,而是看向了胡伟宁。

“咳,咳。”胡伟宁干咳了两声,对着林不凡说道:“这件事,我基本上已经弄清楚了。”

“就是这家公司的老板,拿了一个早就下架的房源,在公司外面和你签订了租房协议,对吗?”

林不凡点了点头。

胡伟宁见状,接着说道:“那确实跟公司没什么关系。”

“毕竟你们没在公司签订协议。”

“即便他是法人,也是个人行为。”

“我建议你私下和他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去起诉。”

“你说的这叫人话?”林不凡皱了皱眉头。

这家中介公司耍无赖,林不凡并不意外。

毕竟这年头,不要脸的人多了。

可胡伟宁代表的却是商业监督局。

有关部门向着无赖公司耍无赖,这于情于理于法于义都说不去!

“请注意你说话的态度!”

“我们不过是依法办事!”

胡伟宁身后的几个工作人员,听到林不凡那的话后,都不约而同的瞪了林不凡一眼。

“依法办事么?”

“行!”

这群人很明显早就已经狼狈为奸。

怪不得根本不怕举报。

林不凡懒得再跟他们废话,直接拿出了手机,打给了牡丹。

“我在京城的安家中介。”

“让商业监督局的局长马上过来见我。”

“还有,三分钟之内,冻结这家公司的账户。”

“噗,哈哈哈哈……”听到林不凡的电话,光头经理忍不住笑出了声。

其余众人也都是一脸戏谑的看着林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