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给她作对绝对沾不到便宜(2 / 3)

绑架罪确凿,也给他自己惹来了第二个罪责:勒索罪。

其中绑架罪的罪责最大,勒索罪次之,但涉案金额巨大,三十万真够贾三在牢里蹲个十几年了。

不过严琛在看到贾三一帮人的口供之后,也意识其中有一些问题。

双方口供最大的出入是贾三挟持娄新雨威胁娄新雨的时候,并没主动跟周浩提钱,贾三这一伙人是隔离审问,每个人在这个问题上口供都一致:他们一开始并没提要钱,钱是周浩自己带来的,并主动给的。

严琛也不是傻,大概一分析也能猜出个大概,这几个嫌疑人被暴打一顿,接着被一帮学生看着,到了分局就直接分开审问,不具备串供的时间和机会,所以他们的口供更可信一些。

不过周浩那边几个人却都说是贾三他们挟持了娄新雨之后,要求周浩前去现场时,要周浩带上巨额现金。

仔细分析,严琛觉得案件大体框架没错,首先是贾三挟持了娄新雨那几个女孩,然后要求周浩到场,不过周浩估计提前准备用钱来解决问题,同又故意给贾三挖了坑。

严琛感叹:周浩这小子果然精明,手腕也够狠,其实贾三干的这种蠢事,就是道上混混寻仇,基本每天都会发生,贾三为找周浩报复,持凶器威胁、胁迫了娄新雨,这个过程中,他八成没意识自己犯了罪,这种法盲在混混中不在少数。

如果只是为报仇而胁迫娄新雨把周浩叫出来,就算上了法庭,也会因为没绑架的恶意而轻判,毕竟这个胁迫还有前因,前因就是贾三脸上的那道伤疤,重要的是贾三并没伤到娄新雨,这也是庭上获得从轻判的依据。

但,最重要的是周浩拿了几十万现金过来,而贾三这帮人见钱眼开,还真把钱都拿到手上了,这就回天乏术了,拿了周浩的钱,案件的性质就变了。

严琛在警察系统干了多年,太清楚懂法的人,给不懂法的人挖个坑有多轻松,贾三肯定是被周浩给坑进去了。

不过严琛也在感慨,真办案子,还得按周浩的说法来,一方面他不想得罪周浩,免得给自己带来麻烦,另一方面,贾三拿了钱,就算周浩坑他,他也跳进黄河洗不清,这三十万还是要算他的头上,要怪也只能怪贾三倒霉,好好的惹谁不好,非要惹周浩。

笔录做的差不多,周浩接到了赵悦颖的电话,赵悦颖在电话里关切地问:“事怎么样了?我听于岩辉说你们在分局录口供呢?是不是解决了?”

周浩这才知道,赵悦颖一直从于岩辉那里了解整个事情的进展,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