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狼人和恐龙(2 / 3)

约克城的妖 楚邪 1030 字 3个月前

的风衣,个子很高很瘦,身上散发着强悍的气息,他抬起右手,手指的指甲是锋利的,手掌变厚,宛若狼爪。x33

迅猛龙放低了脖子,停止了威吓做出前冲的姿态,作为一只食肉恐龙,它是不会轻易退缩的,这就好像你在抓到一只猎物准备享用美餐的时候受到了其他猎食者的侵犯,你必须用实力来捍卫自己的食物,这是狩猎者的基本法则。

迅猛龙明明看到对方是和街上的路人同样的生物,却不知为何将眼前的人判定为了猎食者,判定为对手,将路上的人判定为食物,这是很奇怪的,在它想来,长相同样的种族就该有着同样的角色定位,可惜不是!眼前的男人打破了它的刻板印象,是时代改变了吧,现在已经不是自己称霸的年代了!

千万不要以为在万年以前称霸蓝色星球的,位于金字塔顶峰的是霸王龙,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霸主,最成功的猎手是迅猛龙。霸王龙是单只生存,只有繁殖的时候公母才会见面,可是迅猛龙不是,迅猛龙总是集体捕猎,一个迅猛龙群体出现的地方,即便是最强壮的凶性霸王龙也要绕道,迅猛龙的爪子非常锋利,后肢有力,可以轻易地踏上霸王龙的背脊,在它身上留下致命伤。

一只迅猛龙肯定不是霸王龙的对手,但是一群迅猛龙就能够把霸王龙耗死。而且迅猛龙还有一点特别的地方是,它有着所有恐龙中最聪明的头脑,它很擅长团体作战,很擅长攻击对手的软肋,任何生物在迅猛龙看来都是猎物。迅猛龙身上的鳞甲是青灰色的,脖子下面的鳞甲是铜锈色,眼睛里放射出妖异的光芒,看上去就是那种狡猾的猎人。尾巴抬起的时候代表兴奋,尾巴耷拉下来的时候代表服从。迅猛龙后退非常有力,导致它能够像袋鼠那样蹦跳,甚至跳的更高,嘴里的牙齿像是鲨鱼的牙,全是锋利的小齿,一辈子都在生长,同时也会不断脱落,被它咬一口虽然不会致命,但是就像锯子割在身上,掉层皮是肯定的。

迅猛龙的颈下有着可以张开的褶皱,这种褶皱在求偶的时候有用,用来展示自己的强壮,在遇到对手的时候也有用处,可以吓退敌人。

迅猛龙喉咙里发出的声音初时沙哑,随着狼人牧的靠近而变得尖锐,音频越来越大,甚至让周围的行人不得不捂住耳朵。

“调皮的家伙!”狼人牧看着自己的爪子,又看看迅猛龙,一脸严肃没有丝毫的表情变化,“死在我手上是件光荣的事情,总比死在那些肮脏人类的手上强!”

狼人牧冲了上去,右臂向后拉开,右掌化作狼爪极限暴涨,行进速度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