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一个叫楚生的警察,-幼女的案子,这封群众来信简直是字字血泪。
楚生三十七岁,虽说头上没有一点官职,但就是一个官迷,天天就在琢磨着向上爬。本人非常迷信,对于那些什么风水勘辇之类的学术是非常痴迷,自称为楚半仙。为了升官他可是明着暗的下了不少的功夫,无奈他的官运实在是太衰了,眼看着和他一同参加工作的人现在都已经是领导干部了,而他依然还原地不动当着一个小警察,这就更让他着急了。
后来楚生也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了一个方法,说是如果能在九月初九的晚上,破一个六岁女孩的处,不出五年必定连升**。
楚生得到了这个法子,大喜过望,只要是能够升官,什么党纪国法,天地良心在他眼里都不存在了。于是,楚生就和他在幼儿园当幼儿教师的老婆商量了一下,他的老婆秦綬也不是个好东西,不仅没有制止楚生的这个想法,反而还助纣为同意了楚生的罪恶想法!
九月初九的晚上,楚生按照和秦綬事先只就制定好的计划,来到了幼儿园,对一个长托在这里的六岁小女孩实施了。小女孩被楚生弄伤后,痛的哇哇大哭,而秦綬则给小女孩一边用水清洗,一边威胁孩子说:“这件事情不能告诉爸爸妈妈,嘴巴和下身是连着的,说出去后,下身会更痛,以后就永远不会好了!”
小女孩自从被楚生糟蹋之后,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原来一个很活泼的孩子,变的沉默寡言起来,一看到陌生的男人就会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后来小女孩的父母从外地做生意回来,见到自己的女儿变成了这个样子,也感到很奇怪,虽然秦綬已经威胁过女孩不能乱说,但是六岁的孩子能懂得什么呀,就把她在幼儿园里遇到的事情全都告诉了爸爸妈妈。
小女孩的父母听了这件事情是如雷轰顶,悲痛欲绝,他们也没有想到,一个堂堂的人民警察竟然会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来。如果说一个偏远山区的百姓此时也可能就忍气吞声了,毕竟民不和官争这句话已经延续了几千年了,谁又会和一个手拿着枪的警察去说理呢?
但这对父母毕竟是做生意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悲痛之余夫妻俩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为自己可怜的孩子讨回一个公道,把那个畜生送上法场!
夫妻两个连夜写了一封控告信,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了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主持这个派出所工作的副所长又是楚生的初中同学,两个人也是同一年参加工作的,关系一直相处的很好。
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