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穆国兴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他之所以敢这样大包大揽的和贺之章讲,就是准备利用一下自己的异能。粤海集团以及飞达地产这十几年来的经营状况如何暂且不提,就是他们坑蒙拐骗来的那些钱也不在少数。
要说是被他们全部糟蹋挥霍了,那是不可能的,一个人就是穿金戴银,夜夜笙歌又能耗费多少?这么大的一个公司,转移财产无所谓就是两条路,一条是转移出国外,第二条是在国内采用假投资等手段,来个金蝉脱壳。
对于第一条,穆国兴是不会担心的,国安部门早就盯着他,想向国外转移资产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现在就是第二条了,这也是目前一些老赖们讨债时常用的一个手段。利用一个不相干的人为法人代表,注册一家公司,然后再利用虚假的证明让那个人起诉自己,官司输了,自然把钱就转给那个公司了。
还有一些老赖们采取的办法也是注册一家虚假的公司,美其名曰是与其合作经营,最后经营失败,损失惨重,投资的钱自然也就要不回来了。实际上这笔钱还是在他自己的掌握之中。
其他的办法就更多了,五花八门不胜枚举。反正是以把钱转移出去,不让法院执行走了为目的,这些人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近年来,又有了一种新的说法,叫做合法避债,也就是这些做法的一个很好的说明。逃债都能逃的合法了,这真是应了那句话了,只有做不到的,没有想不到的。
穆国兴在巡视组担任组长巡视到北疆的时候,为了侦破副**路鸿来的贪腐案件,曾经开过一次天眼,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开过。这倒不是说他不喜欢这样做,而确实是没有这个必要。
老神仙爷爷曾经告诉过他,非遇大事不能决,天眼不可轻启。穆国兴自己也认为,经常开启天眼,虽然能对前尘后事看的清清楚楚,有助于自己工作上的决断,但经常这样做伤害身体暂且不说,尤其是对自己的应变能力以及分析能力会有一个极大的伤害。凡事形成了依赖性,那可就不好了。
有了事情能够靠自己的能力解决的,还是不要依靠这种骇人听闻的办法来处理。再说了,这几年来,穆国兴确实也没有遇到过不能决断的大事,现在工作上的一些事情都能够依靠自身的能力去解决,开天眼也就没有什么必要了。
这一次的事情就不是一件小事了,他不仅仅牵扯到七十多个亿的资金能不能要的回来,还牵扯到法律的尊严的问题。如果不能顺利的要回这笔钱来,对安江的影响是很坏的。安江的干部和群众知道这件事情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