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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人以鱼,不若授人以渔。
房俊只是稍一沉吟,便说道:“本侯可以让皇家钱庄为贵县百姓提供一笔贷款,按最低利息结算,然后在本侯的江南船厂订购一批新式的渔船。但是有一个要求,孙县令要拿贵县的财政收入做担保,若百姓有赖账或者无力偿还者,即由贵县的财政收入偿还。”
资助一个穷县几百条小渔船,对于房俊的财力来说没什么难度。但是他不想这么直接,有钱人可以做善事也必须做善事,但是也要有个度,善事做得多了,也会成为一种把柄和污点,尤其是在君权至上的古代。
人心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对于帝王来说,无比敏感……
既然如此,不若由此事上实验一种模式,由皇家钱庄放贷、县衙担保、百姓收益的一种新的扶贫模式,类似于宋朝的“青苗法”。
县衙代替国家征税,在上缴税赋的同时会有一部分的截留,这就是县衙一级**的经费,是财政收入,国家是不会给予县里另外的财政拨款的。
有县衙来担保,可以避免百姓与钱庄之间的扯皮。当然也会出现县衙从中加息获得额外报酬这种不合法的收入,但是与大部分百姓收益这方面来说,绝对是利大于弊。
“青苗法”的好处毋庸置疑,但是他给予县衙一个类似于强制性的“名额”限制,这就变相的将一个好政策变成了土豪劣绅盘剥百姓的手段。
房俊前世就当过官,最是理解“从来没有完美的政策”这句话里的无奈和含义。
再好的政策,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弊端,也会有恶劣之辈从中钻营而谋私利。一项政策的施行过程当中能够做到利大于弊,就是一项好政策,不能因为一些瑕疵的地方,就去抓住缺点从而无限度的攻歼……
改革总是伴随着阵痛,古今皆然。
孙承恩先是一愣,随即狂喜,不过依旧谨慎的问道:“敢问侯爷,不知这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理论上说,可以是无限度的。但是必须遵从一个原则,那就是自愿。这件事情上,县衙的作用是牵线搭桥并且提供担保,但是本身毫无收益,也不允许有收益,你可明白?”
县衙无收益,但是在**上有加分,州府看得到,刺史看得到,皇帝也会看得到。若是县衙有了收益,就意味着从中盘剥了百姓,就是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