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总要有个正式的告别。
屏幕亮了不下十五秒,乔治笙划开接通键,手机贴在耳边:“喂?”
“……这么久才接,睡着了吗?”
手机中传来熟悉的女声,曾经被迫无法联系的几年里,他每晚睡不着觉,就想听一听她的声音,哪怕只有一句也好,可那时的日夜挂念,不知怎么就变成如今的尴尬回避。
略微迟疑,乔治笙说:“这么晚打电话,怎么了?”
盛浅予说:“我回来了。”带着一丝试探的高兴。
乔治笙面色无异,开口接道:“回来过年?”
“嗯。”
“也好,等初三初四之后,看你哪天有空,一起出来吃顿饭。”
他声音通程平静,无波无澜,比平常跟陌生人讲话少了些淡漠,但又没有多亲密,更谬论其他类似热情和激动的情绪。
手机那头沉默片刻,紧接着说:“我在你家院外。”
闻言,乔治笙瞳孔中的诧色一闪而逝:“我爸妈家?”
“嗯。”
乔治笙本就站在院门口,迈步往外,走了几十步,一拐弯,他看到前方十几米外,站在街口路灯下的熟悉身影。
女人很纤细,大冬天穿着牛仔裤,腿笔直修长,上身穿着件白色的短款狐狸皮草,不知道站了多久,耳廓都是通红通红的。
他挂断电话,与此同时,盛浅予侧头看来,她很白,从前是鹅蛋脸,最近瘦了挺多,有点儿像瓜子脸,下巴尖尖的,更显着一张巴掌大的脸上,三分之一都是眼睛。
她没化妆,眉毛是自然色,有些淡,不过胜在本身气质偏冷淡,倒也别样的美。盛浅予不是宋喜那种不化妆也明艳动人的类型,如果说宋喜的美是刺目的红玫瑰,美得让人觉着她就是‘美’的定义,那么盛浅予的美,更像是冷色调的白玫瑰,除去本身艳丽的颜色,依旧漂亮。
乔治笙从巷子里往外走,经过一段没有路灯照在身上的昏暗期,盛浅予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他却能看清她的,逐渐泛红湿润的眼眶,卷着诸多纷繁交错的情感,她站在原地,等着他过去。
终于走出巷子,路灯的光照在乔治笙脸上,他依旧像从前一样,气场强大,随时随地都冷淡着一张脸,眼底流露的神情,模糊了不可一世和全不在乎。
是他,还是从前的那个他。
盛浅予眼前蒙着一层光,抬头看着他,渐渐勾起唇角,笑着道:“我回来了。”
乔治笙站在她身